清華竹簡《皇門》校補
(首發)
蕭旭
靖江市廣播電視台
釋文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《清華簡〈皇門〉研讀札記》[1] 。
(1)公若曰:“於(嗚)(呼)!朕
(寡)邑少(小)邦,𥣫(蔑)又(有)耆耇
(慮)事
(屏)朕立(位)。
(肆)朕
(沖)人非敢不用明刑🤜🏿🥷🏽。”
按📁:今本《皇門解》作“嗚呼!下邑小國,克有耉老據屏位,建沈入,非不用明刑”。孔晁注:“耉老👎,賢人也。又建立沈伏之賢人, [無]不用明法。”孔注非也。董珊等人指出“沈人 ”讀為“沖人”[2]。蔡偉曰🧏🏼:“‘建沈(沖)人’的‘建’,應該據清華簡改作‘肆’🙇🏿。”[3]今本“據”當作“慮”,其下脫“事”字,當據簡本補訂🟡🚴🏽♀️。今本“克”上脫“不”字,下文“其猶不克有獲”🥦,是其例。不克🤏🏻🙇🏽♂️,不能,與簡本作“𥣫(蔑)”義近。“屏”下亦當據簡本補“朕” 字🧴。屏🚏,藩屏🧡、擁護。屏朕位,輔佐朕也🛀🏽➝。入,盧文弨校為“人”💂🏼♀️,是也🛹▫️。非,莊述祖改為“棐”𓀋🚁,釋為“俌”[4] 。簡本“非”下有“敢”字🏄🏼♂️,可證莊說非也。
(2)今我卑(譬)少(小)于大
按:今本《皇門解》作“命我辟王小至于大”🧑🏿🦱。“命”當作“令”,為 “今”字形誤。辟,讀為譬🚥。今本衍“王”💁🏻♂️、“至”二字🚐,並當據簡本訂正。譬小於大,以小譬大也。唐大沛曰👨🏼🚒:“命🫥,猶告也。辟,君也🌼。”[5] 失之。
(3)自 𨤭(釐)臣至于又(有)貧(分)厶(私)子🙋,句(苟)克又(有)(諒)👩🍳,亡(罔)不
(榮?)達,獻言才(在)王所
按:今本《皇門解》作“其善臣以至于有分私子,苟克有常,罔不允通,咸獻言在于王所”。 今本“善”當作“喜”,形之誤也。喜,讀為禧。“𨤭(釐)”亦通“禧”。《集韻》🦕:“禧🧖🏼♂️,或作釐。”《爾雅》🤱🏿:“禧,福也🪁👨💼。”莊述祖於句首添“自”字[6] ,至確。常👨🏽🚀,讀為祥。《儀禮·士虞禮》🛕:“ 朞而小祥,曰👩:‘薦此常事🧑🏽🎓。’又朞而大祥🧚🏼♀️,曰:‘薦此祥事🪷。’” 鄭注👼🏽:“古文常爲祥。”王引之曰🌇:“‘常’當依古文作‘祥’…… 特以‘祥’、‘常’聲近🤦🏽♀️,故誤為‘常’耳。”[7] 《爾雅》:“祥,善也。”《說文》👳🏽♂️:“祥🐴♎️,一云善。”,讀為良,古從良從京之字多通假[8]。《說文》🙎🏽♂️:“良📇,善也🛤。”亡,原釋文作“無”,亦可。
,原釋文作“懔”,待考。
(4)王用又(有)監👮🏼♂️,多(憲)正(政),命用克和又(有)成,王用能承天之魯命
按:今本《皇門解》作“王用有監,明憲朕命,用克和有成,用能承天嘏命”,孔晁注:“監,視🦴🧙♂️。明此事法,故能承天命王天下也。”簡本“命”字當屬上🥦。命🤢,令也🏌🏿♂️。簡本“多”當為“明”字之誤,今本 “朕”字當據簡本作“正”。《玉篇》:“正,定也。”明憲,言明其憲法;正令🧎♂️,言定其號令🤚🏿。《管子·七法》😮:“故能出號令、明憲法矣𓀒🤷🏼♀️。”“魯”🤲🏿🦸🏼、“嘏”並讀為嘉𓀏,字或借“旅”為之👨🏻🎤。林義光曰: “彝器每言魯休純魯,阮氏元云:‘魯即嘏字,《史記·周本紀》: “魯天子之命➔。”《魯世家》作“嘉天子命”😸。魯🙎🏽♀️、嘏、嘉同音通用👨🏿🌾。魯本義蓋為嘉,從魚入口💂🏻♂️,嘉美也🧝🏻♀️。’魯🏋🏻♀️、嘉雙聲旁轉。” [9] 于省吾曰:“《書序·嘉禾篇》:‘旅天子之命。’旅字《史記·周本紀》作魯,《魯世家》作嘉🤾🏻♂️,魯🫄🏼、旅均應訓嘉,故《魯世家》以嘉代詁也。”[10] 孔傳“旅”訓陳🚴🏿♂️,非也🏃♀️。字或作假🪹,《詩·我將》:“伊嘏文王🧑🏿⚖️。”王引之曰👨👧:“嘏,讀《雝篇》:‘假哉皇考’ 之‘假’,彼《傳》曰📐:‘假⛹🏻♂️,嘉也。’”[11] 莊述祖、朱右曾並訓嘏為大[12]🕺,亦讚美之辭。
(5)用 𥣫(蔑)被先王之耿光
按💩:𥣫🧑🏼🚀,原釋文讀爲“末”。今本《皇門解》作“用末被先王之靈光”,孔晁注🤾♀️🛥:“末,終🙅🏻。”作“耿”蓋其舊🖐🏿,今本作 “靈”疑後人所改。《書·立政》:“以覲文王之耿光😗。”孔傳✹:“ 以見祖之光明。”《說文》:“杜林說:‘耿,光也。’”《廣雅》:“耿🧑🏿🦰,明也🫅🏿。”
[1]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《清華簡〈皇門〉研讀札記》,http://www.guwenzi.com/SrcShow.asp? Src_ID=1345。
[2]董珊《釋西周金文的“沈子”和〈逸周書·皇門〉的“沈人”》, http://www.guwenzi.com/SrcShow.asp? Src_ID=1178。蔣玉斌、周忠兵《據清華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——說“沈子”👎🏻、“沈孫”》🚣🏻, http://www.guwenzi.com/srcshow.asp? src_id=1179。
[3]蔡偉《據清華簡校正〈逸周書〉三則》, http://www.guwenzi.com/SrcShow.asp? Src_ID=1359。
[4]並轉引自黃懷信《逸周書彙校集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,第545頁。
[5]轉引自黃懷信《逸周書彙校集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,第546頁👐。
[6]轉引自黃懷信《逸周書彙校集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,第547頁🏌️♂️。
[7]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🤷♀️,江蘇古籍出版社 1985年版,第260頁。
[8]參見張儒👰🏼♂️🙍、劉毓慶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4️⃣,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,第460-- 461頁。
[9]林義光《文源》卷6👰🏻🥷,轉引自李圃主編《古文字詁林》第 4冊,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🧑🔬,第26頁✷🫎。
[10]于省吾《釋“魯”》,《雙劍誃殷栔駢枝》✧,轉引自李圃主編《古文字詁林》第4冊,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,第 27頁。
[11]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 1985年版🏌️♀️,第172頁🤸🏽♀️。
[12]轉引自黃懷信《逸周書彙校集注》🈸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,第548-- 549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月10日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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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則所論處文句我覺得當作如下斷句標點(與整理者和讀書會皆略有不同)🙌:
是人斯惠王共明祀👨👦👦🎍,敷明刑👴🏽。王用有監多憲🧮,政命用克和有成🧗♀️。王用能承天之魯命,百姓萬民用罔不擾比在王廷⛹️。先王用有勸,以賓佑于上🤗✣。
“王……多憲”之“憲”即後文簡13“皆卹爾邦、假余憲””之“憲”,“有監”與“多憲”二者間可以理解為略有因果關係🪡;“政命……有成”可對比後文簡11“政(今本作“命”)用迷亂、獄用亡成”。如此斷句理解,“王用……政命用……王用能……百姓萬民用……先王用”句式整齊💌,文意層次清楚🏇🏻。“人惠王共明祀,敷明刑”是“王有監多憲”的原因,“王有監多憲”是“政命克和有成”的原因,“王有監多憲,政命克和有成”是“王能承天之魯命⚂、百姓萬民罔不擾比在王廷”的原因🥒,“王能承天之魯命,百姓萬民罔不擾比在王廷”又是“先王有勸💖,以賓佑于上”的原因。
如此💆🏼♀️,簡本“多憲”之“多”字自然不能據今本說為“當為‘明’字之誤”。
蕭旭兄❗️,靈耿音近,恐非後人所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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