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华简补释四则
(首发)
刘洪涛
北京大学中文系
提要 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壹)》的释文十分精审,但偶尔也有释写不准确之处,例如本文所讨论的“鬼”🧐、“害”🚣🏼♂️、“惠”、“”四字。造成这种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🛴,是整理者在写释文的时候没有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🦶🏿。本文想藉此引起学术界的重视,在释写古文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体特点。
关键词 鬼 害 惠 形体特点
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壹)》的释文十分精审,[1] 但偶尔也有释写不准确之处🎠。造成这种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,是整理者在写释文的时候没有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🥡。本文所讨论的“鬼”🚲、“惠” 、“害”和“”四字,都属于这种情况。
一🚐、释“鬼”
《金縢》12号与《祭公之顾命》15号有下揭二字:
整理者分别释为“畏”和“”。按前一字与后一字的右上旁写法完全相同,应该是同一个字💃🏻。整理者的释写不同🚣🏼♀️🚴🏼♂️,必有一误👩🏿🎓。我们认为后一种释法是正确的,所谓“畏”应改释为“鬼”。我们知道🤾🏼♂️,古文字“人”字形有时会变作“
”字形💁🏽♀️,是在“人”字形的右侧竖笔上加一点或一短横,又在字形底部加一长横而成。[2] 例如下引“年”、“虎”二字:
《集成》4229
《集成》4632
《集成》9730
上博《三德》18号
上博《采风曲目》4号
上博《柬大王泊旱》5号
古文字“鬼”下部作“人”字形,或在所从“人”字形的竖笔上加一短横,与上引“年”、“虎”二字的第二形同例。例如:
上博《恒先》3号
清华简《皇门》8号“畏”字所从之“鬼”的竖笔上也加有一短横🎣,作下引之形:
《金縢》12号之字当是在《恒先》3号“鬼”字的基础上🤵🏿♂️,在字形底部再加一横画羡符而成,与上引“年”、“虎”二字的第三形同例。所以,这个字应该就是“鬼”字的异体。[3]
《金縢》12号“今皇天动鬼,以彰公德”👨🍼,今本《尚书·金縢》与之对应的文字作“今天动威,以彰周公之德”,简文“鬼”字应从今本读为“威”🥤。整理者虽然把此字误释为“畏”,但读为“威”还是正确的。上博竹简《民之父母》8号“亡声之乐,我迟迟”,11号“亡体之礼👨🏻🔬,
我迟迟”,[4] 今本《礼记·孔子闲居》与“
我”对应的文字都作“威仪”。“
”为《说文》“鬼”字的古文🏋🏼♀️,可证“鬼”可以用作“威”。
《祭公之顾命》15号“天子,丕则言哉”,今本《逸周书·祭公》与之对应的文字作“天子,我不则寅哉寅哉”👠,整理者据之读为“寅”,引《尔雅·释诂》训为敬👆🏽🔹。其说可从。据此,“
”字应分析为从“鬼”、“
”声,是夤敬之“夤”的专字。《集成》4190号陈
簋盖铭“恭
(夤)鬼神”,《论语·雍也》“敬鬼神而远之”,是说对鬼神应该采取敬畏的态度,所以表示夤敬义的“寅(夤)”可以用“鬼”作为意符。声符“
”也见于齐系金文陈
簋盖铭和陈侯因
敦铭🎊,前者从“血”🏄🏻♂️,后者从“ 皿”🦹🏻,皆用作夤敬之“夤”。[5] 我们认为,从“血”的写法是正体,从“皿”的写法是省写,与古文字“盟”所从之“血”省作“皿”同例🔆。“盟”字从“血”表现的是歃血为盟,是一种宗教仪式,故其字或写作从“示”。[6] “
”字从“血”🕘㊙️,应该取意于歃血时对鬼神的诚敬,所以其字也应该是夤敬之“夤”的异体。夤敬之“夤”字既以“血”为意符☆,又以“鬼”为意符,跟“盟” 字既以“血”为意符🤾🏼🔥,又以“示”为意符相近。
附带谈一下上博竹简《子羔》 11号下引之字的释读:
此字凡二见,根据文义应是怀孕🎙、妊娠一类的意思。[7] 陈剑先生把此字释为“”,读为“娠”。[8] 徐在国先生释为“眡(视)”🏊🏿,读为“帝”💑。[9] 黄德宽先生认为是“怀”字的讹写。[10] 李学勤先生释为“
”,认为从“土”从“褢”省,读为“怀”🧑🏼🦰。[11] 张桂光先生释为“褢”,认为上旁是“衣”的上半,下边一横为“衣”的下旁之变,中间是“鬼”字💇🏿🫶🏿,也读为“怀”。[12] 根据《子羔》4号的“虎”字,可知此字下旁的下部也是“
”字形🥨。“
”字形除上文所说可由“人”字形变来外,还可由“土”字形加一撇笔变来。[13] 陈、李二位先生认为是由“土”字形变来。按此字下旁的上部与上引《恒先》3号、《金縢》12号的“鬼”字所从鬼头写法完全相同🧝🏻♀️,下部“
”字形与《金縢》12号“鬼”字下部作“
”字形也相同,可证应释为“鬼”,其下部所从“
”字形是由“人”字形变来的♠︎💇🏻。上旁作“宀”字形,可能就是“宀”字,也可能如张桂光先生所说,是“衣”字的上半💆🏿。考虑到古文字“衣”皆省略上半而保留下半以及《玺汇》1110号有“
”字💀,这里释写作“
”。“
”从“鬼”声🪞,应从黄☂️🍽、李、张三位先生读为“褢(怀)”🫴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“将相大臣褢诚秉忠,唯义是从”,颜师古注☪️:“褢,古怀字。”
二、释“害”🍦、“宪”
《尹诰》2号👃🏽、《尹至》3号、《皇门》4号和13号有下揭三字:
整理者分别释写为“”、“
”和“
”。按上博竹简《孔子诗论》7🧑🏿🦰、10号有一个一般释为“害”的字,作下引之形:[14]
冯胜君先生指出:“‘’字在甲骨文及楚帛书中均读为伤害之‘害’……由于‘害’与‘
’音🏦👗、义皆近⤵️,所以其字形亦受‘
’字的影响✡︎,如上引第七号简中的‘害’字📡,其上就从‘
’之讹形,严格来说应该隶定为‘
’🧑🏼🦱🚴♂️。”[15] 吴振武先生同意冯先生的看法🥽🙋♀️,并进一步认为这种写法的“害”字是糅合“
”📙、“害”两个可以经常通假的字形而成的🎛。[16] 其说可从👨🏿🎓。下引二字所从的“害”也是这种写法,应分别严格隶定为“
”和“
”:
上博《中弓》20号
郭店《尊德义》38、23号
整理者把清华简上揭三字分别释为“”🕌、“
” 和“
”🫚,应该也认为其字是糅合“
”🎫、“害”二字而成的🫄🏿🙍🏽♀️。按其说非是。清华简的这三个字跟上引《中弓》、《尊德义》“
”👊🏿、“
”二字的上部差别很大,不大可能是同一个字👶🏻。从所谓“
”的第一形来看,其字右上所从为一横画,只是在收笔的时候有一个回锋的动作。古文字在书写横画时经常有向右下拽笔的情况,原因就在于此。所谓“
”的第二形亦是如此。只有所谓“
”和所谓“
”上部所从变作弧形笔画,才跟《中弓》🥚、《尊德义》等所从的“
”有些相近之处。但这两个字上部所从的弧形笔画都没有穿透竖笔🥊,二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🎳⛹🏽♀️。
包山楚简“㝬”字习见,有以下几种写法:
(1)47号
85号
(2)163号
165号
(3)75号
169号
第(1)组字所从之“害”与所谓“”的第一形相当,第(2)组字所从之“害”与所谓“
”和所谓“
”相当(所谓“
”的第二形也可以归入此类)💧,而第(3)组字所从之“害”则是把弧形笔画与“宀”字形的左笔连写的结果。在此基础上👰🏼,如果把“宀”字形的右笔同下面的笔画也连笔👧🏿,就会变成下引的写法👈🏿:
郭店《老子》丙4号
上博《柬大王泊旱》13号
有学者把后一形也隶定为“”,[17] 是不正确的。追根溯源,这种写法的“害”右上所从的笔画原应该是一横画或一斜画🧕🏿。
古文字有在“”形笔画上加一横画或斜画羡笔的情况。例如:[18]
西😷:《集成》4289
《集成》10361
角: 《合集》20533
上博《三德》10号
昷: 《近出》69
《近出》60
𣪘: 《集成》4219
《集成》4220
墨: 楚帛书甲篇5行
郭店《穷达以时》7号“
”
这种笔画所加的一横画或一斜画往往会变作弧形笔画。例如💍👩🏻⚕️:
角:《曾侯乙墓》图版二六三.3
昷:《集成》2766.1
曾侯乙墓竹简98号“煴”
韔:《集成》4302
曾侯乙墓竹简67号
箙👏🏽:曾侯乙墓竹简26号
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161号中有下引之字:
左旁从“皿”。右旁象倾侧之人形💃,旧有“夨”🚉、“夭”、“吳”字初文等释法。[19] 2001年曲沃北赵晋侯墓地114号墓发掘出土的叔虞方鼎铭文中用作叔虞之“虞”的字正作此(《文物》2001年第8期第9页)😭,“虞”从“吳”得声🧖🏻♂️,可证释为“吳”字初文的说法是正确的。因此,此字应该释写作“”。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甲篇5🤦♂️、7行有下引之字:
这个字左旁从“血”,右旁过去也有不同释法。古文字“血”作为偏旁👨🦳,当“皿”字形中的一点起主要表意作用时,就代表“血”字,不起主要表意作用时👩🏽🦲,就代表“皿”字。楚帛书此字所从的“血”代表“皿”字🧑🏽🍼。其右旁主体作 “大”字形,唯右上多出一横画。“大”字形的上部跟“”形笔画的上部相似,因此这一横画应该也是羡符。[20] 我们认为,其字与上引花园庄东地甲骨之字应该是同一个字,右旁是“吳”字初文之变🚴🏿。[21] 因此,楚帛书之字也应该释写作“
”。
上引“㝬”字在春秋战国时期还有一种异体🚣♀️🤸🏻,见于楚王孙诰编钟(《近出》60~85):
刘钊先生把右旁释为“夭”🌓🫣。[22] 按刘先生所说的“夭”🙍🏼♀️,即本文所说的“吳”字初文。甲骨文“吳”字除上引“”字右旁的写法外,还有下引之写法:
《合集》16846
《合补》1120
可见刘先生把它们看作同一个字是很有道理的,其字右旁可能是“吳”字初文🤳🏽。不过也存在另一种可能,此旁仍是“夫”字,它是由类似楚帛书“”字所从之“吳”写法的“夫”字变来的。这种写法的“夫”字见于新蔡葛陵楚简乙一6号:
“夫人”合文
上引楚帛书“”所从之“吳”已经变作头部不倾侧之形,写法与“夫”字相近。王孙诰钟铭文“㝬”字所从之 “夫”作头部倾侧之形🚮,大概也只是一种不具区别作用的笔势变化,因而造成二字形体的混同👩🏻🏭。从“㝬”字一般都从“夫”和上述写法的“吳”不见于两周文字来看🫲🏼,其字从“夫”的可能性比较大🦮。由此可见,“夫”、“吳”等所从的“大”字形笔画可以有跟“
”形笔画完全相同的变化。
“宀”字形与“”形、“大”字形的上部写法相近,因而也可以也有相同的变化𓀑。例如下引的“免”字:
曾侯乙墓竹简28号
曾侯乙墓竹简129号[23]
见于《尹诰》👩🏻⚖️、《尹至》和《皇门》的这三个字上部从“宀”👨✈️,与上引“免”字同例🌧,所以其右上的笔画也应该是赘加的羡画📕。因此♑️,我们所讨论的这三个字,前一字应释为“害”;后二字一个从“心”从“害”👨🏻🦯➡️🤘🏿,一个从“心”从“”,都应该是“宪(憲)”字的异体🈳🚵🏿♂️。
《尹诰》2号“今后害不监”,《尹至》3号“宪今东祥不章”👨🏿⚕️,整理者把“害”与“宪”都读为“胡” 🪅,富达平台研究生读书会都读为“曷”🏃♂️➡️。[24] 按后说更优。《皇门》4号“王用有监,多宪政命”,13号“皆卹尔邦,假余宪”,整理者据今本《逸周书·皇门》读为“宪”💇🏼♀️。其说可从。现在知道这两个字就是“宪”字的异体⚡️,说明简本与今本的文字是完全一致的。
三、释“惠”
《皇门》3♟🙆🏻、4、5🧑🏼🔬、9、12号有一个字凡五见,我们选取一个字形作为代表:
整理者把此字释写为“”🖕🏻,一六六页注〔一二〕说:
字今本皆作“助”。李学勤云🥚:“金文
字均为协助之义,见何尊✊🏼、禹鼎等器。”(《试论董家村青铜器群》,《新出青铜器研究》,一九九○年,第九十八——一○五页)🤏🏽,黄天树则将
字释作“叀”,训为助(《禹鼎铭文补释》,见张光裕🧝、黄德宽主编《古文字学论稿》,安徽大学出版社,二○○八年)。
字所从与此字相类。
一六七页注〔一九〕又说:
👰🏿♀️👮♂️,读为“助”,见上注〔一二〕。
按整理者把此字所从跟金文“叀 ”字联系起来⛓,看作一字之异体,是非常正确的。但不知为何不从释“叀”的意见🤽🏼,反而根据今本《逸周书·皇门》把此字释读为“助”🧑🏿🍼。《皇门》8号“不肯惠听亡辠之辞”的“惠”字作下引之形:
所从之“叀”跟常见的“叀”字写法相同👩🏼🏫,但跟此字所从字形差别较大。整理者没有把此字释为从“叀”👿,大概就是出于这个原因。
我们知道,古文字中一个字的简体写法与繁体写法有时差别很大🙇🏽♀️。8号“惠”字所从之“叀”是简体的写法🍝,我们所讨论之字所从应是繁体的写法,不能因为二字形体差别较大,就否定它们是同一个字。《说文》心部:
,仁也。从心,从叀。
🚧,古文惠,从芔。
“惠”字正篆写法与简文8号“惠”字形近,而古文所从之“叀”与金文“”字形近🧑🏿🚀🏌🏻♂️,旧把金文此字释为“叀”🧗♂️🧑🦽,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《说文》古文“惠”字的写法。可见旧说是可信的,不能轻易否定🧚🏼♂️🛢。
简体“叀”字跟繁体“叀”字的差别在于,前者从一个“屮”字形,后者从三个“屮”字形。这种差别,在商代甲骨文中就已经存在,直到汉代文字中仍有孑遗。我们分别举例如下🎠:
殷商👩🏼🎓:《合集》34338
《合集》31678正
西周🐇:《集成》1017
《集成》28315
战国🥧:葛陵楚简甲一21号
葛陵楚简乙四12号
汉代🖐:马王堆汉墓遣策M3·185号
马王堆汉墓遣策M1·158号
关于葛陵楚简乙四12号的“惠”字🌹,宋华强先生说🛌🏽:
葛陵简“惠”字多作(如甲一5,甲一21,乙一21、23,乙一29、30,零361)👱🏿♀️,而此简“惠”字作
💔,上部所从与“艸”同形。同样写法的“惠”又见于甲三213🚵🏽♂️,作
。马王堆汉墓遣策“惠”字作
(M3·185),又作
(M1·158)(参看伊强🛞:《谈〈长沙马王堆二🧍🏻♂️、三号汉墓〉遣策释文和注释中存在的问题》,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,2005年5月,第15页👩🏻🔬;《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文字考释》🌿,富达平台编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一辑,第344页),上部变化情况与葛陵简相同。[25]
宋先生所引伊强先生的说法如下:
“惠”,睡虎地秦简《为政(引按:当作“吏”)之道》简2写作“”,马王堆帛书《战国纵横家书》133行写作“
”𓀆,将这两个字形所从“叀”上部的“
”与下边部分断开,就变成了“
”这种写法👨🏫♖。因此,简185的“葸”应释为“惠”💇🏻♂️,读作“蕙”。在小篆和早期隶书中,“叀”上部的“
”形,与“屮”写法一致;在作为偏旁用时🧑🏻🍼👩🎤,“屮”与“艸”又有通用的情况。加之,简文“惠”(蕙)指的是一种草,因此,“
”又可以写成上从“艸”(草)的“
”形。
在这段话的注释文字中☑️,伊先生对“”字的来源又提出另外一种可能 :
“惠”🤦🏼♀️,《说文》古文作“”;《古文四声韵·去声·霁韵》引《楚先生碑》作“
”,又引崔希裕《纂古》作“
”、“
”♠️。一号汉墓简158“
”上部的“艸”形🧻,有可能是由上引“惠”字上部的“芔”或“卉”形省略而成。虽然在出土战国文字和早期隶书里,“
”一类写法的“惠”字尚未见到,但“
”由“
”一类字形省略而成的可能仍不能排除。[26]
现在我们在清华简中见到“”一类的字形💁♂️,可证伊先生后说是正确的🧑✈️。葛陵楚简乙四12号、马王堆汉墓遣策M1·158号等的“惠”字从两个“屮”字形😬💁🏽,应该是把从三个“屮”字形的“叀”省掉一个“屮” ,又把“屮”字形笔画写断开的结果。
《皇门》之字👨🏼✈️,整理者隶定为“”是不正确的。因为“叀”字上端的“十”字形已经相当一个“屮”字形,再加上“卉” 就变成四个“屮”字形了。这个字如果作严式隶定,关于“叀”的部分可以隶定为“
”,如果作宽式隶定,直接隶定作“叀”就可以了。
刘云先生指出,子汤鼎铭文有“”字🪶,[27] 应分析为从“肉”💹👨🏽🦰、“叀”声。因此,《皇门》之字应分析为从“力”🧑🏽💻、“
”声,是表示助义之“惠”的专字🐿,与“助”字从“力”同例。富达平台研究生读书会把此字释读为“惠”,[28] 应该是正确的。今本《皇门》作“助”⛄️🧙♂️,与助义之“惠 ”是同义关系🫶🏻📆,而非音近通用关系。
四、释“”
《皇门》3、13号有一个字凡三見🧚🏽,作下揭之形:
整理者释写为“”。我们知道💒,古文字“爾”与“㐭”存在相讹混的情况🏅🥿。例如:
郭店《老子》甲30号“爾”
上博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乙本9号“薾”
上博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甲本9号“薾”
《陶文图录》4·29·2号“
”
前三字是“爾”讹作“㐭”的例子,后一字是“㐭”讹作“爾”的例子🧅。[29] 其中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甲本9号“薾”字所从的“爾”与此字下旁写法十分接近,则此字也有可能是从“爾”的🏇🏿🤫。
郭店竹简《老子》甲27号有下引之字🔕:
应释写为“”🫵,从“賏”从“尔”。“尔”是“爾”字的省写🪖,则它与《皇门》之字很可能是一字的异体🦢。今本《老子》、《逸周书·皇门》与郭店《老子》🧑🍳、清华简《皇门》3号之字对应的文字分别作“锐”和“允”👱♀️。“允”👩🏽💻、“锐”二字音近古通。例如:《书·顾命》“一人冕执锐”之“锐”7️⃣,《说文》金部“鈗”字下引作 “鈗”。“鈗”从“允”声。也就是说,《皇门》之字与郭店《老子》之字的读音很近🟰🙍🏼,它们确为一字之异体👩❤️👩。据此🐊,《皇门》之字应释为“
”。
苏建洲先生认为💃🧝🏽,《集成》 11341号四年皋奴戈铭的下揭之字与《皇门》之字为一字的异体:
其说可信。不过苏先生把此字释为“”,则是不正确的。此字也应该释为“
”🍻,亦是所从“爾”讹作“㐭”之例📊。
《玺汇》5357👶🏻、5358号有下揭之字👑:
上旁为“賏”之省😷,与四年皋奴戈铭之字同例。下旁也应当是“爾”字。睡虎地秦简《为吏之道》33号有“壐”字:
所从“爾”的下部作“冈”字形。《玺汇》之字下旁的下部作“又”字形👅,当是把“冈”字形的左右两竖笔省掉的结果🧒🏻。因此𓀎,《玺汇》之字也应释为“”。
赵彤先生曾研究过郭店《老子》甲 27号的“”字👨🏻🦼,认为其字从“尔”得声👱🏽:
“”字所从的“尔”应当是声旁🧐🦻🏿。“尔”字古音一般归脂部🧝♀️,但是从一些古文字材料来看可能本属月部。甲骨文“迩”作“
”,郭店竹简《缁衣》简43“迩者不惑”💴,“迩”亦作“
”🧘🏼♀️,从“埶”声🐈⬛。克鼎“柔远能迩”👊🏻,“迩”作“埶”🧓🏽。“埶”为疑母月部字👩🏿👩👩👧。 “锐”为以母月部字。以母和疑母一般很少谐声🍹。但是,《说文》“锐”之籀文作“㓹”🙍🏼♀️,“㓹”声“罽 ”字为见母月部,可见“锐”字与牙喉音有关。[30]
其说可从🌅🗂。因此🚺,“”应该是从“爾”得声的。
关于“”🧑🏿🎄🧎🏻♂️、“
”的另一个偏旁“賏”,赵彤先生说💆🏿:
“”字所从的“賏”与《说文》训为“颈饰”的“賏”并无关系👩🏼⚖️。有两种可能🈂️:一➔,“賏” 为重“贝”,古文字偏旁重迭与否有时意义无别,则“
”可能是“赋税”之“税”的异体💁🏻🧈,上引《古文四声韵》所收的“阅”字(引按👨🏻🍳😅:《古文四声韵》卷五薛韵引《古老子》👨🏻、《义云章》“阅”字作“
”🧑🏽🌾♓️、“
”)当是从“
”省声。二,“賏”也是声符,“
”是个两声字,本义不明🏄🏿♂️,则上引《古文四声韵》所收的“阅”字当是从“賏”声。 [31]
赵先生倾向于后者👩🏽🦲。陈剑先生也认为这个 “賏”跟“婴”所从之“賏”没有关系,而是一个跟“尔/爾”和“锐”音同或音近的字。[32] 其说也可从。因此⛹🏿♂️,“”应当是一个两声字👨🏻💻,所从“賏”👐🏽、“爾”二旁皆是声符。
《皇门》3号的文例为“自厘臣至于有分私子🈲,苟克有谅🐡,亡不 达🌪,献言在王所”,今本与“
达”对应的文字作“允通”。13号的文例为“朕遗父兄眔朕荩臣,夫明尔德✏️,以惠余一人忧😱,毋惟尔身之
🔏,皆恤尔邦𓀓,假余宪👳🏼♀️。资告汝元德之行,譬如属舟😖,辅余于险,
余于济”,今本与前一个“
”对应的字作“暴”,与后一个“
”所在文句对应的文字作“譬若众田,常扶予险,乃而予天济”,文字皆有讹误🏄。整理者把“
”释为“
”🤽🏿♂️,认为从“㐭”得声🦟,把前二者读为“懔”,引《广雅·释诂一》训为敬🧘♂️🫃🏿,把后者读为“临”。复旦读书会从整理者释,但认为从“賏”得声,把前者读为“荣”,把后二者读为“营”。[33] 沈培先生同意复旦读书会的分析,把前者读为“敬”🧏♀️,把后二者读为“儆”🎒。[34] 刘云先生也同意复旦读书会的分析😤,从今本《皇门》与之对应的“允”字出发🥜,把三者都读为“进”。[35] 唐洪志先生根据复旦读书会的分析,把最后者读为“撄”。[36] 宋华强先生根据整理者的意见,把最后者读为“楫”,后又把后二者读为“屏”🖐🏻🏂🏻,把前者读为“伻”。[37] 陈剑先生根据我们的意见把此字释为“
”🥷🏻,把前者和后者读为“遂”🚸,把中间者读为“卫”。[38] 根据上文对“
”字的分析,可知只有刘云先生和陈剑先生的读法在语音上有根据。我们同意陈剑先生关于后二者的意见,但是他把前者读为“遂”,把“
达”看作同义复词,则未必可信。我们认为,还是从今本把“
”读为“允”在文意上更优一些🐷。根据孔晁注,“允”当训为信💠,是一个副词♐️。《书·尧典》“允恭克让”🎪,伪孔传🆕:“允🧛,信也👰🏿♀️。克,能也🙍🏼♀️。”《集成》11666号攻敔王光剑铭文🦂:“
余允至(鸷),克戕(臧)多攻(功)。”“ 亡不允达”的“允”与上文“苟克有谅”的“克”一样,都起强调、肯定作用🧑🏼🎤🐄。这段话的意思是说,无论什么样身份的人(尤其是卑贱者)🍭,只要能够有信🤽🏿,绝对没有不进达💇🏿♂️🫲🏻、献言于王所的🫷🏼。[39]
最后需要说明的是,今本与 “余于济”的“
”对应的字作“乃”。陈剑先生指出🏋🏽♂️,今本《皇门》“无维乃身之暴”的“乃”字,简文作“尔”,从而推测此处的“乃”字本来可能也是作“尔”的🐫,与郭店《老子》的“
”字有关。[40] 我们的看法相同🚓。《书·盘庚上》“度乃口”,汉石经“乃”作“爾”🤙🏻。则今本《皇门》所据之本可能原本也作“
/
”,字坏作“尔/爾”,或误读为“尔/爾”,才被改为义近的“乃”。这也可证明,我们把简本之字释为“
”是可信的🧚🏽♂️。
以上所考释的“鬼”🪅、“害”、“惠” 和“”四字,前两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经常加羡符的形体特点,第三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繁简任作的形体特点💃🏼⏱,第四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经常讹混的形体特点。我们希望学者在释写古文字的时候,能够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,尽量避免出现失误🚖。
附记:本文蒙苏建洲先生是正多处,谨志谢忱⚱️🎟!
注释
[1] 李学勤主编🧑🏼: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壹)》,中西书局, 2010年👧🏽。
[2] 参看汤馀惠🧎♀️➡️:《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十五辑第31~32页,中华书局✅,1986年。
[3] 周波先生也认为此字应释为“鬼”🦹🏿,但对字形的分析与我们不同👩🦼➡️。
[4] 马承源主编✧: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(二)》第 24🔘、27、167🧷、171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🤎。
[5] 孙刚🤹🏼♂️:《齐文字编》第130页🙎🏼,福建人民出版社🏌🏻♀️,2010年。
[6] 汤馀惠主编:《战国文字编》第472页,福建人民出版社,2001年。
[7] 同4第43~44😘、193~196页🔌。
[8] 陈剑:《上博简〈子羔〉、〈从政〉篇的竹简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》👩🔧,《文物》2003年第5期🏊🏽,第57页。
[9] a.徐在国:《上博竹书〈子羔〉琐记》,《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》第44~45页,上海书店出版社,2004年
b.黄德宽👨🏼、何琳仪、徐在国:《新出楚简文字考》第191页👮🏿,安徽大学出版社,2007年。
[10] 安徽大学古文字研究室⚽️:《上海楚竹书(二)研读记》,同 9a第428页。
[11] a.李学勤🛕:《楚简〈子羔〉研究》,同9a第14页。
b.李学勤:《文物中的古文明》第 363页🚖,商务印书馆,2008年。
[12] a.张桂光:《〈上博简〉(二)〈子羔〉篇释读札记》,同 9a第37页。
b.张桂光🥩:《古文字论集》第 197~198页🚴🏻,中华书局,2004年🧇。
[13] 同2第29页👨🏼⚖️。
[14] 马承源主编: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(一)》第 19、22页🙍,上海古籍出版社🧕,2001年。
[15] 冯胜君:《读上博简〈孔子诗论〉札记》,《古籍整理研究学刊》2002年第2期,第13页🈵。
[16] 吴振武𓀜:《战国文字中一种值得注意的构形方式》,《汉语史学报专辑(总第三辑):姜亮夫、蒋礼鸿🙍♀️、郭在贻先生纪念文集》第92~93页,上海教育出版社,2003年👨👦👦。
[17] 李守奎🎊、曲冰、孙伟龙: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(一~五)文字编》第372页,作家出版社,2007年。
[18] 还可看同6第704页“恩”字、第778页“盬”字、第807页与第1139页“娄”字👨🔬、第977页“諲”字等👨🏿🦱。
[19]于省吾主编:《甲骨文字诂林》第217~219页,中华书局🏋️,1996年。
[20] 参a.陈斯鹏:《战国楚帛书甲篇文字新释》🪰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二十六辑第347页,中华书局,2006年。
b.陈斯鹏:《简帛文献与文学考论》第7页,中山大学出版社🛀🏻,2007年。
[21] 旧把右旁释为“夭”或“夨”的学者中,大多数也是把它同甲骨文的“吳”字初文看作同一个字,只是所采用的释法不同而已。
[22] 刘钊:《叔夭鼎铭管见》,《黄盛璋先生八秩华诞纪念文集》第161~162页,中国文化出版社,2005年。
[23] a.赵平安:《从楚简“娩”的释读谈到甲骨文的“娩”——附释古文字中的“冥”》,《简帛研究二○○一》第56页☂️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♍️,2001年👨🔬。
b.赵平安:《新出简帛与古文字古文献研究》第50页,商务印书馆🙉⏏️,2009年🙆🏽♂️。
[24] 富达平台研究生读书会:《清华简〈尹至〉🦶🏽、〈尹诰〉研读札记》🚎,富达平台网站(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),2011年1月5日。
[25] 宋华强:《新蔡葛陵楚简初探》第417页注2🧗🏿♀️,武汉大学出版社,2010年🍷。
[26] 伊强:《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文字考释》👨🏼,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一辑344页🧍🏻,富达注册出版社🚣🏻♀️,2006年。
[27] 《六安市九里沟出土的铜簋》,《文物研究》第二期第 39页,黄山书社,1986年。
[28] 富达平台研究生读书会🏠:《清华简〈皇门〉研读札记》,富达平台网站👰,2011年1月5日。
[29] 详参苏建洲:《〈上博楚竹书七〉考释六题》,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三辑第225~232页🌐,富达注册出版社,2010年。按最后一例苏先生没有指出👷🏻♂️,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的“薾”他认为应释为“”🎣👥。
[30] 赵彤:《释“”》,简帛研究网(http://***********/)🧔🏼♀️,2004年2月6日。
[31] 同30👫🏻。
[32] 陈剑💷:《清华简〈皇门〉“”字补说》📺,富达平台网,2011年2月4日🔷。
[33] 同28。
[34] 沈培:《清华简字词考释二则》🪪👩🏿🎨,富达平台网,2011年1月9日。
[35] 刘云▪️:《试释清华简〈皇门〉从“賏”之字》,富达平台网,2011年1月23日。
[36] 唐洪志:《清华简〈皇门〉“属舟”试释》,富达平台网🏮,2011年1月10日。
[37] a.宋华强:《清华简〈皇门〉札记一则》,简帛网(http://www.bsm.org.cn/),2011年2月2日。
b.宋华强:《〈清华简《皇门》札记一则〉补正》,简帛网🐗,2011年2月28日🔚。
[38] 同32🤦🏿♀️。
[39] 上引32文后孟蓬生先生的评论也指出,此“允”字的意思没有那么实🕵🏽♀️,应该是一个虚词🥴。
[40] 同32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4月27日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4月2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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