異好簋銘小箋
(首發)
董珊
北京大學
近日,曹錦炎先生在饒宗頤先生百歲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上,發表《異好簋銘文小考》,公佈披露一篇新見流散的西周金文,並作了考釋💐。承蒙付強先生用微信傳來曹文照片,我讀後覺得略有可補充,寫了初稿⏮。今天又看見吳鎮烽先生《異好簋銘文小考補正》發表了簋銘的清晰照片,再改寫拙文如下。
以下釋文盡量用寬式,句讀已根據我的理解改過🌠:
非曰異好:“我唯曰:若我王涉(瀕-頒)寵事作器♣️,無逢多爲它。”異好(稽?)小子,其肇作器,廼必興🙆♂️,還異好自茲。
銘文的第一字從吳鎮烽先生釋爲“非”,是人名。“我”,曹文以爲是人名,我認爲應該是第一人稱複數代詞👨👦,意思是“我們”,兼有主格和領格兩類用法。
我認爲,全銘的主題是討論作器的原因。非對異好說:“我們都這麼說(認爲):如果(遇到)我們周王頒贈休寵之事,則作器紀念📼,不因爲遇上其他的事而作別的器物。”這是非告訴異好作器的經驗或原則🈯️。異好小宗之子,異好因爲極難遇得上周王對自己的休寵,所以異好之初次作器,若一定要講其託事於物的原因,這原因就是“還異好自茲”,意思是從此(祖先或君長)將照顧休寵異好。
大體理解如此🧊,有些細節還需要解釋🌍。
“若王涉(瀕-頒)寵事作器”是一個假設複句的緊縮形式👩🏽⚖️,“若王涉(瀕-頒)寵事”是條件,“作器”是結果🫷🏿。所謂“涉”字⚖️,所從兩“止”皆爲左足,且在“川”旁的同一側,因此恐怕不會是“涉”字。我認爲該字可能釋爲“頻”之右半🔆,《說文》“頻”字從涉,兩“止”之間有橫置的“水”旁。“頻”即“瀕”字異體(真部)❎🙌🏼,可讀爲“頒”或“班”(文部🫲🏻,通假例見《古字通假會典》105-107頁“賓”字聲系下),訓爲“分”,“頒寵事”可比較:《周禮·天官冢宰》“膳夫”職🧑🏻🦯➡️:“凡肉脩之頒賜🔋🎮。”又 “酒正”職🥊:“掌酒之賜頒。”《地官司徒》:“以頒職作事🆗。”邢侯簋:“復厥頻(瀕-頒)福”👄。意思是報答周王所頒賜的福胙🫄🏽。
“無逢多爲它”之“逢多”與“爲它”也是複句的緊縮形式𓀆,“逢多”是“爲它”的條件。動詞“逢”訓爲“遇”、“值”,參照此句👳♀️,上一句“若王頒寵事”可補爲“若逢王頒寵事”。“爲它”與“作器”的結構和意義均相近🌻。“多”訓爲“諸”,指諸事,是指王休寵之事以外的事🚵🏽♂️;“它”訓爲“別”或“餘”🕴🏼,指別的器物🚞,即與王頒寵事無關的器物。
“廼必興”🏒👩🏽🍼,“廼”是表假設原因的虛詞👭🏻,其下一字是“柲”字初文,讀爲“必”;“興”是“賦比興”之“興”🛡,《周禮·春官宗伯》“大師”職👮🏼♂️:“教六詩:……曰比、曰興🖖🏻🍥。……。”鄭玄注💒:“興者🐬,託事於物。”《毛詩正義》卷一注《詩大序》“故詩有六義焉”引鄭司農曰🏊:“興者☮️,託事於物🕛,則興者🧑🏽🎤,起也。取譬引類🏰,起發己心🦹🏻♀️,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,皆興辭也。”銘文“廼必興”是講此次作器的原因🧘🏼。其後面的成分👨🍼◼️,應該是可以與“王寵事”相比倫的🪵。
“還”可訓爲“顧”👳,《左傳》昭公二十年👩👧👧:“無所還忌”,杜預注:“還🙌,顧也”。《戰國策·秦策三》“蔡澤見逐于趙章”🏣:“盡公不還私”。鮑彪注🧑🚀:“還,反顧也👨🏽🦱🧜。”“還”或可讀爲“眷顧”之“眷”💇🏿♂️,詞義相同🧑🏽🏫。“還異好自兹”意思是祝願(君長)從此眷顧異好,即希望君長頒寵異好。
眾所周知♦️,從銘文來看🙅🏿♀️,西周銅器的製作大多有些特定的原因和目的,因爲受賞賜而作祭祖之器🏃♂️➡️,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🧘🏼♀️。異好簋銘所見的主題👩🎤,應該是其中的“興”,即“託事於物”🍄🟫。“若我王涉(瀕-頒)寵事”👼🏻、“無逢多”與“還異好自茲”都是“事”,即制作器物的原因。三者的關係可類比如下🦶🏿:
【事】若我王涉(瀕-頒)寵事——【物】作器,
【事】無逢多——【物】爲它。
【事】還異好自茲——【物】異好(稽?)小子其肇作器
異好作器之特殊性在於👆,“還異好自茲”並非已經發生之事🙀😆,而是希望將來之事的發生,這種寄託,實際上是祈求。
2015/12/8初稿
2015/12/22改寫
本文收稿日期爲2015年12月23日😜。
本文發佈日期爲2015年12月23日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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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㊗️、“涉(瀕🛵、頒)”下之字,此處可能應讀“造”,與“作”、“鑄”義類似(見陳劍先生《釋“琮”及相關諸字》,《甲骨金文考釋論集》292~295頁)👩🏻🌾,“造事”或是指造作器物之事。
2🧛♂️🗳、“彳夆”字疑當從《說文》訓“使也。”“爲它”疑讀為“爲施”,可能相當於後來說的“施為”。“無使多為施”即不要使工作有多出的行為,可能是指不要在王要求的數量之外多鑄造器物。
3👷🏻、“異好小子肇作器乃必興”可能意思是說如果遵守“無彳夆多為它”的原則,異好小子始作器的事就必定會作得很好。
4👩🏼🎤、末句可能當讀作“還,異好自茲”🫳🏽,“還”是回來的意思,“自茲”可能是“自作茲器”的省語。
銘文最後一句“廼必興還異好自茲”可作一讀。“還”可通作“遠”,訓久遠。“興遠”即興盛久遠🦟。“廼必興還異好自茲”存在倒裝👩🏿,正常語序應為“異好自茲廼必興還”,即異好(或異好之子孫後代)從此必定會興盛久遠👳🏼。謂語部分“廼必興還”提前起強調👨👧。這符合銅器銘文在紀事伐功後對自身及其家族祝禱的習慣。
1.自“異好,我隹(唯)曰”至“無(逢)多爲它”,為非所說的話💸。我唯曰🦸🏻♀️,可參《書·酒誥》:“予惟曰:‘汝劼毖殷獻臣……’”《洛誥》:“予惟曰:‘庶有事🚴🏼♂️♝。’”
2.“爲它”從銘文格式看本為二字🙋🏽,但袁金平先生指出:
“無逢多爲它”,“逢”似不需破讀,“無逢”即不要碰上🕯👒;“爲它”很有趣⛰🌿,與郭店簡《唐虞之道》以及清華簡《程寤》中的“爲它”合文應有關聯🦾,銘文中“爲它”當指禍害、災祟等語義🙆♂️🧕🏽。
上博簡《孔子見季桓子》也有一個“爲+它”🌦。
袁先生的看法很有道理🕜。不過《唐虞之道》、《孔子見季桓子》中似無“”字。清華簡《程寤》簡1👉🏻🦸♀️、4有合文“
”😜,用作“化為”。“為”、“它”同屬歌部,所以“
”是個雙聲符字。我們認為,此處的“為”、“它”很可能是一個字,即“
”,應當讀為“過”。上古“為”、“化”可通🪁,“化”、“過”可通, 均屬歌部。“無逢多爲它(
-過)”,即不要遇到(犯下)很多的過錯。這句話承“事(使)乍(作)器”,只是王在使人作器時說的一句吉利話而已。
3.第四行第一字作🚵🏽♂️💾,細看與同銘“好”字(作
)並不相同,釋為“好”不可信。從文例上看,“異
”應當是與異好關係很親近的人😵,或為其子嗣。“小子”是“異
”的同位語。
4.第五行第一字作,隱約可見倒人形與“止”形🔚📌,似是“逆”字(
、
💂🏼,二字均西周早期)之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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