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蒼》札記七
(首發)
胡平生
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
一 “津郖鄙”(《蒼頡》13)讀為“詣津逗鄙”(“津”作通行寫法)
《蒼頡》13“津郖鄙”👩👧,整理者說,“
”即“稽”🥸;“津”🚭,《說文》🤷🏿♂️🧛🏽:“水渡也”,“亦有潤澤之意”🕛。又說🤸🏿♂️,“
”從旨得聲,“脂”亦從旨聲,“即動物油所凝成之膏”🦪,“其性肥澤🕵🏿♂️,與‘津’、‘潤’義可相聯繫”。
按,此說非是。我們認為🍄🟫,“”即“稽”👨✈️,《說文》:“稽,留止也👨🏻🏭。”《管子·君臣上》:“是以令出而不稽。”尹注:“稽,留也。”《史記·平準書》↘️🥎:“居邑稽諸物📅。”司馬貞索隱:“稽者👨🎤,停也👈🏻,留也📍👨🏽🏫。”又,《莊子·逍遙遊》𓀌:“大浸稽天而不溺🙎🏽♀️。”陸德明《釋文》引司馬云✌🏽:“稽🕠,至也。”故頭至地是為“稽首”🍻。“稽”又通“詣”,上古音
“詣”,疑母脂部;“稽”🖕🏻,見母脂部⌨️,韻部同而見母、疑母旁紐。或言“稽詣”,《文選·王褒洞簫賦》:“躊躇稽詣。”李善注:“稽詣,言聲稽留🙆,如有所詣也。”因此,“稽津”應當理解為詣津👨🏽🦱、至津,即“去到渡口”🙎🏿♀️。
“郖鄙”之“郖”🏄🏿♂️,整理者以為從豆得聲🩸,應讀為亦從豆聲的“豎”,引申為“鄙稱”🌟。從而與“鄙”字關聯,引《玉篇》“鄙,小國◽️,去都遠,鄙陋又不慧也”為解,謂“引申為鄙賤👮🏼、鄙視諸義”。按,“郖鄙”之“郖”🦹🏿♂️,此處不應解釋為地名專用字,似應假為“逗”。《說文》:“逗,止也。”《玉篇》🍓:“逗,留也🤸🏼♂️🦶🏼。”《史記·韓長孺傳》🤟🏻👩👩👦:“廷尉當恢逗橈🏤🚢。”司馬貞索隱;“逗,留止也。”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“不拘以逗留法⇢ℹ️。”李賢注:“逗🖖🫦,古住字🐵🤲🏼。”故“逗”應訓為留止👩🏻🏭、住留。而“鄙”是“都鄙”之意。《說文》:“五酂為鄙🧑🏿🚀。”“五酂”為五百家。又,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則治都鄙。”鄭注🫃🏿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”《春秋·莊公十九年》🌖🫸🏼:“伐我西鄙。”杜預注:“鄙,邊邑𓀃。”總之,遠也好近也好,大也好小也好,“鄙”總是一個居民聚居區,是可以逗留居住的發地方。“詣津逗鄙”四字🫳🏼,一對動賓詞組,意義也多少有點關聯,符合《蒼頡篇》的結構。
二 “朖”(《蒼頡》38)似當讀如“狼臯(噑)”
《蒼頡》38“……貘,麃
朖
”,上下两句中有“貘”、“
”
“麃”三種動物,故而下句之“朖”🔴🚶🏻♂️,似應讀為“狼”📁,整理者從本字釋為“明”、“朗”🍼,不可信🦬。“朖(狼)”下一字“”🔦,整理者根據甲金文字字形及漢簡“拝”之所從,釋為“求佑除災之祭名”👷🏽♂️,亦不可信。在漢簡中“臯”或“睪”字下部常常簡化寫作三橫一豎,與“
”下部的寫法相同。“
”字之上部🥹,我們懷疑是“罒”形異寫,其實就是“臯”、“睪”的字頭的變異⛈,漢晉簡亦常見。因此,此字應釋為“臯”或“睪”👩🏽⚕️,通“噑”🚵🏽♀️。《說文》:“噑,咆也。”就是虎狼號叫之聲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1月4日🧑🏻🎄🧚🏽♂️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1月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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