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上博竹書和春秋金文的「羹」字異體*
陳劍
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
提要:上博竹書的「」字(《上博(五)·三德》簡13🦐、《上博(六)·平王與王子木》簡3)和「
」字(《上博(二)·容成氏》簡21、《上博(四)·曹沫之陳》簡11),研究者已經指出與春秋金文的「
」字(徐王
鼎🫃🏿、庚兒鼎)皆為一字之繁簡體🧔🏽♂️。「
」字研究者多贊同釋讀為「菜」💇🏼,「
」、「
」字影響較大的有釋讀為「饎」和「
(字或作「
」)兩說🧏🏿♀️🗜。本文認為這些字皆為「羹」字異體,在簡文和銘文中或用為名詞,或用為動詞意為「作羹」🦸🏿♂️。古代作爲常食的「羹」有肉羹、菜羹之別,肉羹也常常配以菜。後世通行的「羹」字(或作
🍢、
、
)係從「肉羹」的角度🙋🏻,以鼎鬲中烹煮「羔」會意;「
」等形中的「采」以字義表意✥,實代表「菜」,全字係從「菜羹」或「以菜配羹」的角度🧺,以鼎鬲中烹煮「菜」會意。
關鍵詞:古文字考釋 上博竹書 春秋金文 羹
一❣️、
本文要討論的是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和春秋金文中的如下字形:
A1、《上博(二)·容成氏》簡21 A2🎋🤽🏽♂️、
《上博(四)·曹沫之陳》簡11
B1、《上博(五)·三德》簡13 B2🫃🏼、
《上博(六)·平王與王子木》簡3
C1🧝🏻♀️、
庚兒鼎(《殷周金文集成》5.2715🤠、2716)[1] C2🏌🏼、
徐王
鼎(5.2675)
下面姑且從通行的辦法將它們分別隸定作「」、「
」和「
」📻🧖,詳細的字形分析見後文。這些字所在的銘文和簡文分別如下(本文引用簡文和金文釋文皆從寬,與本文所論關係不大的文字不一一嚴格隸定)🛜:
A1、《上博(二)·容成氏》簡21:禹然後始行以儉:衣不褻(襲)(美),食不重味,朝不車逆🦺🚴🏽♀️,舂不毇米🤷🏿♀️,
不折骨。裚(製)【21】
A2、《上博(四)·曹沫之陳》簡10-12:莊公曰:「曼(晚)哉🥷🏻!吾聞此言💪🏼。」乃命毀鐘型而聽邦政🍜😥。不晝【10】寢🧃🧙♂️、不飲酒、不聽樂⌛️;居不褻(襲)(文),食不貳
【11】;兼愛萬民而無有私也。……【12】
B1、《上博(五)·三德》簡13(附帶注明押韻情況)👴🏿:身且有病(陽部),惡與食(職部)𓀕;邦且亡(陽部🏏,與上「病」字押韻),惡聖人之謀(之部);室且棄📆,不隓祭祀(之部)😤,唯
是備(服)(職部)。凡若是者🤷🏼🦁,不有大禍必大恥(之部🥅🪂;以上「食🔗、謀、祀🧭、服🏸、恥」之職合韻)🙆🏿。
B2、《上博(六)·平王與子木》簡3👨🦯➡️:(酪)
不
(酸)🤦🏼♀️。(完整的上下文見後文)
C1、庚兒鼎𓀕:唯正月初吉丁亥,徐王之子庚兒自作食。用征用行,用龢(和)用
👨🏻🔧,眉壽無疆。
C2📠、徐王鼎:徐王
用其良金,鑄其
鼎。用
魚腊💷,[2]用雍(饔)賓客。子子孫孫,世世是若。
隨著上博竹書的陸續公佈和研究的深入,研究者逐漸認識到🚴🏼,這些字形都是一字的繁簡體👨🏿🦱。結合字形與辭例兩方面來看💇🏼,無疑是可信的。C1庚兒鼎兩形略有訛變,其上半中間「采」旁中的「爪」與「木」形體粘連(也可以看作共用部分筆畫)😋。對比A2上半中間和B2上半之形,可知「采」旁是容易出現這樣的訛變的。
二🤱🏿、
下面先對上舉諸字研究的進展作一簡單回顧🔸。
〈容成氏〉「」字原整理者以从「采」聲而釋讀為宰殺的「宰」🏥,〈曹沫之陳〉「
」字原整理者懷疑是「
」字的異寫,相當於「沬」字🌖,讀為「味」。〈容成氏〉之字上半不太清楚,我過去疑其可釋讀為「饗」👮🏽♀️👩🏽🎤,[3]係誤以為「皿」旁上面的左右部分是「卿」和「鄉」所从的「
」🧎♂️➡️,並以之為聲符。我又曾疑〈曹沫之陳〉之字从「采」聲而讀爲「滋味」的「滋」🖊。[4]現在看來👨🏽🍳,我的這些看法都是錯誤的。
張新俊率先指出🛰🧁,〈容成氏〉的「」字顯然是源自徐王
鼎的「
」字,「他們應該是同一個字」🤿。[5]後來禤健聰也指出🦚🙇🏼♂️,〈容成氏〉、〈曹沫之陳〉的「
」字其實已經見於春秋金文徐王
鼎和庚兒鼎,它們「當為同一個字的異形」。[6]他們的意見對於這些字形的研究來說是很重要的進展,也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公認。徐王
鼎和庚兒鼎的「
」字,過去曾經有釋為「鬻」、「胹」、「羹」、「煮」和「
」等不同説法,張新俊和禤健聰文已有較詳細的徵引與評述,此不再一一重復。
張新俊釋讀「」字為「饎」,主要根據是《上博(三)·周易》簡21〈无妄〉九五爻辭「勿藥又(有)菜」的「菜」字,今本和馬王堆帛書本作「喜」。「饎」字或作
🤞🏼、
、糦,簡文和金文意為「炊」、「熟」。禤健聰釋「
」字為《说文·艸部》釋爲「羹菜也。从艸、宰声」的「
」字🕵️♂️,字亦或作「
」,意為烹菜为羹。並云♎️:「〈曹沫之陳〉的『食不二
』🍅,就是每餐不作兩次烹煮,也就是每餐衹烹煮一次(一樣菜式)🤽♂️,也略相當於『食無二味(肴)』🐏。」目前看來😩💇🏼♀️,這兩種説法影響最大,分別都有不少研究者從之。
〈三德〉的「」字整理者釋爲「菜」🌝,禤健聰指出「此字應即『
』字省體」,這是很正確的🪘。禤健聰並認為它「與『食』並舉,知前釋不誤」🙇🏿。[7]高佑仁在論述〈曹沫之陳〉「
」字時也說:[8]
「」字一直要到《上博(五)》出現後才讓我們確定該字的釋讀,原考釋者李零直接隸定作「
」讀作「菜」,字形从「采」得聲,可知禤健聰對曹沫之陣簡字形的分析是正確的。
〈平王與王子木〉「」字原整理者誤說為「與盂同」的「
」字,何有祖亦引〈三德〉之形釋為「菜」,[9]研究者多從之。至此🌄,這些字形的釋讀當以从「采」聲立論,似乎已經得到大家的公認了。但仔細推敲⛏,此說存在的問題仍然是很明顯的🙋🏼🔪。首先,從前文所舉辭例看,這些字形的用例都跟「食」有關✊🏼,表示的理應是同一個詞💇♂️。據从「采」聲而將它們分別釋讀為「饎」(或「
/
」)或「菜」兩個意義差別很大的詞,總覺有未安之處🏋🏽♂️。其次🩶🍇,將「
」釋為「菜」,「
」和「
」不管是釋為「饎」還是釋為甚爲生僻的「
/
」🌡,其實都很難説就順利地將原文完全講通了。
前面提到的釋金文「」字為「羹」之說出自楊樹達。[10]我認爲此說是正確的🤚🏻。但楊樹達當時僅能就徐王
鼎之字立論🦹🏼♂️,未及見更多的字形與用例,對字形的分析說解也有問題(詳後文),故其說不為人所信。下面先據後出諸例補充舉出釋為「羹」在讀音和文意兩方面的理由,並對有關簡文和金文文意加以疏通,再在字形方面略作補充論證。
三、
先來看讀音方面的理由。庚兒鼎「用征用行,用和用,眉壽無疆」,三句末字中「
」處於「行」與「疆」之間。根據同類金文的通例可知「
」字必定當與「行」、「疆」押韻,應是一個陽部字🧚🏿♂️,而「羹」字古音正在陽部。
春秋金文在講完作器時間、某人作某器等語之後✊,多為表明器之功用之語以及祈福祝願之辭(「嘏辭」)等👩🎓,一直到全銘結束,這部分内容常常是有韻的。最簡單的如銘末云「眉壽(或「萬年」、「眉壽萬年」等)無期,(子子孫孫)永寶用之」(期、之押之部韻)👨🏻🚒,或如前引徐王鼎「昔(腊)🧝♂️、客、若」押韻(鐸部🌪。同類之例如春秋晚期莒大史申鼎(5.2732):「用征以迮,以御賓客,子孫是若👐。」)🚓。尤其是當最後幾句出現在句末的文字有陽部字時,幾乎都是押韻的🧑🧒❤️🔥。這類現象在西周晚期金文已經屢見,春秋時期尤其是當時南方地區的金文最爲普遍,並一直延續到戰國時期🙏🏼。西周晚期之例如🧹,豐伯車父簋(7.4107)「疆、享、尚」押韻(以下徑舉出韻腳字),姬鼎(5.2681)「嘗、享、疆」,伯公父簠(9.4628)「黃🙎♀️、粱、王、兄🫱、疆、享」,史免簠(9.4579)「行、粱、享」𓀎𓀖,叔邦父簠(9.4580)「行、王🫗、疆」,邿召簠(《近出殷周金文集錄》2.526)「匡、粱、兄、疆」,等等。春秋時期的如,侯母壺(15.9657)「行、疆」🎻,爲甫人盨(9.4406)「行、尚」,吳者減鐘(1.193-197)「倉(鶬)、□(缺文)、旁(方)、尚」,徐沈尹鉦鋮(4.425)「兵、疆、享、尚」👐🏼,冶仲考父壺「饗、滂、疆、尚」🍩,要君盂(16.10319)「疆、尙」,曾子仲宣鼎(5.2737)「兄😰🔝、疆💇♀️、享」🧙🏻♂️,紀伯子
父盨(9.4442-4445)「陽、行🧛🏼、疆👦🏿、臧」,叔家父簠(9.4615)「粱👨🏼🚀、兄、疆𓀙、亡✥、光」,等等。戰國時期的如🍙,喪史
鈚(16.9982)「行🫴🏻、疆👩🏼🦰、尚」,十四年陳侯午敦(9.4646🪿👳🏼、4647)、十年陳侯午敦(9.4648)「嘗🙍🏻♂️、邦、忘」,陳侯因
敦(9.4649)「嘗⚾️👱🏻♀️、邦、尚」,等等。
與庚兒鼎最接近🌝✈️、最足以説明問題的🤴🏽,是春秋時期的陳公子叔原父甗(3.947)👉🏻👨🏼⚖️、叔夜鼎(5.2646)和甚六之妻夫申鼎(《近出殷周金文集錄》2.354)三器。其銘如下(韻腳字下標橫綫)🦻🏻:
陳公子叔原父甗:……用征用行,用(饎)稻粱,[11]用祈眉壽萬年無疆👨💻,子孫是尚🚣🏼♂️。
叔夜鼎:弔(叔)夜鑄其鼎。以征以行🏩,用
用
(烹)💆🏿♂️,用祈眉壽無疆🏊🏿♂️。
甚六之妻夫申鼎🫥:甚六之妻夫
申擇厥吉金🧏🏿♀️,作鑄食鼎🧑🦱。余台(以)
台(以)
(烹)🗳,台(以)鹿(娽🐋、逯)四方,[12]台(以)從攻(句)
(吳)王。世萬子孫,永寶用
(享)。
「」⛵️、「
」、「
」和「
」諸字的字形見後文。叔夜鼎「
」字薛尚功《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》9.86釋為「羹」,後人多從其說🧍♀️🍰,今人猶有信從者,實不可信。其字以「亯」為聲符,郭沫若釋讀為「烹」,明言「乃烹之古文」🙆🏼♀️,正確可從🈸。[13]甚六之妻夫
申鼎的「
」字顯然與之為一字之繁簡體🎱,而且前一「
」字與「
」應該表同一詞👆🏽,同樣應據郭沫若說釋讀為「烹」👂🏿。原發掘整理者釋讀爲「饔」,[14]與字形不合。或釋讀為享獻的「享」,[15]不如釋為「烹」意義密合。或釋讀為《說文·鬲部》訓為「煮」的「
」,字亦作「鬺」,[16]其聲母不密合。
叔夜鼎的「」字🥙,其聲符部分所謂「兄」之形作
🧛🏻。郭沫若以爲係从「兄」聲而讀為「
」若「鬺」👵🏽、「
」👳🏼👩🏿🚀,[17]其問題同樣是聲母不密合。楊樹達說為从「祝」省聲或从「古文祝」,讀為「鬻(粥)」🥹,[18]從文意上看不好♈️。唐鈺明指出所謂「兄」是「祝」的初文,讀為「煮」。按結合下所論「
」字看🫲🏻,將
形看作「祝」應該是可信的,[19]但讀為「煮」韻部不夠密合🤷🏽。「
」字原作如下之形:
从「鑄」之表意初文「」(與同銘前文「鑄」字形同),餘下部分拓本不太清晰🏄🏿,可見的筆畫近於「木」形🔠。或以為从「者」省聲,全字讀為「煮」。熟)所冒雞而食之🛢。」「孰/熟」與「亨/烹」連言或對文古書亦多有其例:
《大戴禮記·曾子大孝》:故烹熟鮮香(《禮記·祭義》作「亨孰羶薌」)🪘,嘗而進之,非孝也,養也。
《禮記·樂記》:干戚之舞,非備樂也;孰亨而祀(《史記·樂書》作「亨孰而祀」),非達禮也。
《呂氏春秋·孝行》:養(父母)有五道🌅:……熟五穀,烹六畜🦯,龢(和)煎調,養口之道也🦆。
據上引諸例尤其是最後一例🙎,叔夜鼎與甚六之妻夫申鼎銘讀為「用熟用烹」、「以熟以烹」,頗覺妥帖⚅。
陳公子叔原父甗和叔夜鼎兩例,與庚兒鼎「」字一樣夾在「行」和「疆」之間的句末字(粱👨🏽⚕️、
),都是入韻的。叔夜鼎和甚六之妻夫
申鼎兩例,與庚兒鼎「用龢(和)用
」句一樣係表明器之功用的「用
用
(烹)」、「台(以)
台(以)
(烹)」句🫛,末字皆押陽部韻。以上情況足以説明,把「
」字及其簡體「
」👐🏻、「
」分析為从「采」聲,將導致庚兒鼎「
」字不入韻,是說不過去的。而釋讀「
」字為「羹」,雖然庚兒鼎的押韻材料不能說是積極的證據,但起碼是正好相合,不成其爲反證。楊樹達在考釋徐王
鼎的「
」字時,曾經以銘中「用
庶(按此是「魚」字誤釋)臘(按此是「腊」字誤植),用雝賓客✍🏿➡️,兩句以句中第二字
、雝為韻也」,來證明其前文釋「
」為「羹」之正確。[26]他注意到了以用韻來證明「
」字的音讀♿🧜🏽♂️,是很有見地的🦠。但所謂以句中第二字為韻的韻例本不甚可靠,又要再說為東陽合韻🎦,更削弱了其説服力🙄。楊樹達未及見庚兒鼎之例,我相信🥤,他如見到😀,一定也會以押韻的證據來説明「
」字釋為「羹」的合理性。
四、
下面來看文意。先從〈三德〉「身且有病,惡與食」入手🕒。此句意思是清楚的🈹,用今天的話來説就是身體將有病⚛️,則飯菜不思🤸🏽♂️,所以大家覺得釋「
」為「菜」一下子就講得很通了。但問題在於💁🏻♂️,將「
」直接釋爲今天所說飯菜的「菜」,其實與「菜」的古義不合。
《說文·艸部》‼️:「菜,艸之可食者。从艸🧢、采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舉形聲包會意👅,古多以采為菜。」意即「菜」由采 艸之「采」(後或作「採」)得義🦐,采集所得的野生可食草類就叫做「菜」。因此,正如有研究者所總結的:「『菜』本指野菜,為可食野菜的總稱。……上古園圃不發達,蔬菜種類遠非今比,食菜大多取自野生🤷🏻。……上古富家貴族宴饗時『菜』不上席,因此🧔🏽♂️,古代筵宴中有珍肴(牛羊豬肉)、百羞(多滋味的禽鮮等)、佳核(乾果)🚞、美酒👱🏿,而蔬菜至多衹作爲調料搭配而用。唯下層庶民🤕、貧困者以菜為主要菜肴。……『菜』字大約到漢代👎🏻,可兼圃蔬與野菜而言。」「『菜』,本為可食野菜總稱,秦以後是蔬菜和可食野菜總稱𓀑🚭。」因此🧯,在先秦時代🫴🏼,「菜」跟今天所說的與「主食」相對的飯菜之「菜」👩🏻🦼,完全不是一回事。「『菜』作爲佐食菜肴的泛稱🤽,蓋在魏晉後。《北史·胡叟傳》:『然案其館宇卑陋,……而飯菜精潔🔨。』『菜』指菜肴。此乃口語用法。」[27]作爲「肴饌的總稱」的「菜」這個詞,是不可能在戰國楚簡裏出現的。[28]
〈三德〉的「惡羹與食」,「食」與「羹」對舉💅🏼。在先秦時期,跟今語與「菜」相對的「飯」或「主食」相當的的詞👨🏿🌾,在「飯」出現並廣泛使用之前🪟,正是「食」。跟今語作爲佐食菜肴泛稱的「菜」相當的詞𓀈🏸,用得最爲廣泛普遍的⛹️♂️,正是「羹」🤛🏿。
「食」可以作爲飯食菜肴等所有食物的總稱🥲,也可以專指黍稷稻粱等穀物所作的飯食、主食。《論語·鄉黨》🫵🏿:「肉雖多,不使勝食氣👩🏻🦱。」朱熹注🦸:「食以穀爲主,故不使肉勝食氣🙄。」古書常見「羹」與「食」連言或對舉,分別即菜和饭。《禮記·内則》:「羹食,自諸侯以下至於庶人🙎🏻♀️,無等。」鄭玄注:「羹食🧙🏿♂️,食之主也🪓,庶羞乃異耳。」孔穎達疏📽:「食🔝,謂飯也。言羹之與飯是食之主,故諸侯以下無等差也🚣🏼。」「言『羹食,食之主也』者,凡人所食,羹飯爲主」🍓,再助以醯醬等調料♏️。《禮記·玉藻》:「子卯,稷食菜羹。」孔穎達疏:「以稷穀爲飯👨👧👦,以菜爲羹而食之。」《漢書·翟方進傳》👜:「壞陂誰😶?翟子威🏌🏼♂️。飯我豆食羹芋魁。」顔師古注🥅:「豆食者📥,豆爲飯也。」《禮記·内則》列舉貴族平常所喫的膳食👨🦯:「蝸醢而苽食、雉羹,麥食、脯羹、雞羹,析稌、犬羹🧚🏽、兔羹。和糝不蓼🤼♂️。……凡食齊視春時🫱🏼,羹齊視夏時💻,醬齊視秋時➛,飲齊視冬時。」亦「食」與「羹」對舉。此外古書裏「食」或「飯」與「羹」對舉之例尚極多🧑🌾,例如:
蔬(疏,粗也)食菜羹 《論語·鄉黨》🏌🏿、《孟子·萬章下》、《荀子·正名》
簞食豆羹 《孟子·盡心上》🧑🔧、〈盡心下〉、《鹽鐵論·毀學》
一簞食,一豆羹 《孟子·告子上》
食斗食,歠斗羹 《論衡·祀義篇》
糲餐之食,瓜瓠之羹 《新序·刺奢》
(堯)大羹不和,粢食不毇 《淮南子·主術》
大羹不致🔈🔐,粢食不鑿 《左傳》桓公二年
糲飯菜羹 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下》
菽飯藿羹 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
豆飯菜羹 《新語·本行》
豆飯藿羹 《戰國策·韓策一》「張儀為秦連橫說韓王」章
粱飯肉羹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
豆羹白飯 《鹽鐵論·散不足》
糟糠之食﹑藜藿之羹 《說苑·立節》
(堯)粢糲之食🕡,藜藿之羹 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(《鹽鐵論·散不足》「古者庶人糲食、藜藿」🌌,「藜藿」亦即「藜藿之羹」)
(堯)糲粱之食,藜藿之羹 《韓非子·五蠹》、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
(堯)糲粱之飯👨🏻🚒,藜藿之羹 《六韜·文韜》
(堯)糲粢之飯𓀊,藜藿之羹 《淮南子·精神》
臣之處於齊也🧔🏽♀️,糲粢之飯,藜藿之羹👩🦯。 《淮南子·人間》
麥飯🦚、鮑魚羹、盎漿 《吳越春秋·王僚使公子光傳》
載飯與羹以游國中 《吳越春秋·勾踐伐吳外傳》
〈曹沫之陳〉簡2:「昔堯之饗舜也,飯於土(塯、簋)🏛,欲〈歠—啜〉於土鉶,而撫有天下👱🏿♀️👩🏿💻。」可以與《墨子·節用中》「飯於土塯,啜於土形(鉶)」等古書對比。「塯」、「簋」與「鉶」分別指盛食(飯)與盛羹(菜)的器皿,這其實也可以看作「食(或飯)」與「羹」對舉之例🐡🧄。
「羹」現在人多解釋為「帶汁的肉」,並不準確。有研究者綜合古書所說「羹」各個方面的情況👉🏿,總結為👩🏼💼:「羹是調味熬煮、用米或面調和而成濃湯或薄糊狀的食物。」「羹通常是肉、菜加米、面熬煮成濃湯或薄糊狀的食物。」並指出:「羹在古代飲食中,有獨特的重要作用。唯其是菜與湯調和的綜合性菜肴,取用甚便💁🏿,一羹便可配飯。……故人無差等皆喜食之🍭。」 [29]對於普通人的日常飲食而言👧,一飯一羹相配是最平常的💂🏻♀️💆🏻♂️,所以「羹」其實就跟今天的「菜」相當。總結以上所論可知,〈三德〉「身且有病,惡 與食」的「
」釋為「羹」是最合適的🧜🏼。另外,前文所舉「食/飯」與「羹」對舉之例,絕大多數是「食/飯」在「羹」前,就好比今天習慣說「飯菜」而不說「菜飯」。〈三德〉說「羹與食」,當因出於「食」字入韻的需要,所以我們纔在開頭引用〈三德〉簡文時不厭其煩地注明了有關押韻的情況🫢。
五、
研究者多已指出,〈曹沫之陳〉的「居不褻(襲)(文)🧛♀️,食不貳
」與〈容成氏〉的「衣不褻(襲)
(美),食不重味」同意💪🧒🏿,可信。〈曹沫之陳〉的「食不貳
」💅🏼,亦即「食不二羹」,與「食不重味」一樣都指每餐衹喫一樣菜。古書類似説法多見。「食不重味」古書 裏極多,不煩贅舉。此外還有「食不貳味」(《大戴禮記·哀公問於孔子》、《呂氏春秋·先己》、《說苑·權謀》🏰;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下》「貳」作「二」)、「食不兼味」(《韓詩外傳》卷八、《榖梁傳》襄公二十四年)🚂、「食不重肉」(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)、《史記·管晏列傳》🤾🏽、《漢書·公孫弘傳》)、「食不重肴」(《漢末英雄記·劉虞》)等説法。出現「羹」字之例如:
《禮記·內則》:大夫燕食,有膾無脯🙎🏻♂️🚆,有脯無膾;士不貳羹胾🕵🏼♀️🚣🏻;庶人耆老不徒食。
《墨子·節用中》🧑🔬:逮至其(按指堯)厚愛,黍稷不二,羹胾不重。飯於土塯,啜於土形(鉶)。
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:「《說文·肉部》云:『胾,大臠也。』《詩·魯頌·閟宮》『毛炰胾羹』,毛傳云:『胾🚴🏼♀️,肉也;羹,大羹、鉶羹也。』《管子·弟子職》:『羹胾中別』🤕🧑🍳,尹注云🧒🏻:『胾👍,謂肉而細切🕡。』案:不重,謂止一品⚜️,不多重也。」上引《墨子·節用中》「黍稷」與「羹胾」對言,也是分別指飯🚚、菜👳🏽。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上》:「夫嬰兒相與戲也,以塵爲飯🚶♀️➡️,以塗爲羹,以木爲胾🤸🏿。然至日晚必歸餉者,塵飯塗羹可以戲而不可食也。」 「羹」和「胾」與「飯」相對⚫️,也都是就下飯的菜而言。「不貳羹胾」、「羹胾不重」的説法,可以作爲簡文「食不貳」之「
」當釋為「羹」的佳證🏋🏻♀️。
附帶談談「衣不褻(美)」👌🏽、「居不褻
(文)」之「褻」字的釋讀問題。古書講「食不重味」等的同時又講到「衣」的如下舉諸例👁:
衣不重采,食不重味 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、《列女傳》卷六「齊宿瘤女」
食不眾味,衣不雜采 《新書·春秋》
食不加肉,衣不重采 《史記·越王勾踐世家》
衣不重彩♛,食不兼味 《鹽鐵論·刺復》
衣不兼采,食不重味 《漢書·高祖本紀》、《漢書·游俠列傳·朱家》
食不兼味,衣無二彩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
據上引諸例可知🙅🏼♀️,「衣不褻美」的「美」當就衣服的「文彩」而言,「居不褻文」的「文」也應就指文彩👰🏻♀️。「褻」則當與「重」、「二」、「兼」等義近。顏世鉉已經引上舉《列女傳》卷六「齊宿瘤女」之例,以及《荀子·富國篇》「重色而衣之,重味而食之」等🧘🏿,明確指出「褻」當釋讀為「襲」🐥,意為「重」,「重」常訓為「多」,「衣不襲美」指衣著不華美、服飾不盛美之意🐘。[30]可從👩🏼💻。「居不褻(襲)文」的「居」所指較「衣」為廣🚶🏻♂️➡️,包括居處所需的各個方面,「居不襲文」可能還應該指宮室的門戶🍠、牆壁、楹柱等衹用一種顔色或一種文彩塗畫為飾等内容。
但顏世鉉從廖名春之說以「褻」為「褺」之訛,再讀為「襲」,[31]則似不必。从「埶」之字與从「執」之字確實多有訛混🚆,但這恐怕得到隸變階段才會發生🧒🏿。戰國文字裏「埶」旁和「執」旁的寫法差別還是頗大的,簡文兩「褻」字恐怕難以皆看作「褺」字之訛🧏🏼♀️,[32]而似可直接讀為「襲」。从「埶」(月部)聲的「爇」與从「内」聲的「焫」實為一字◾️,[33]内、入一字分化,「入」和「襲」都是緝部字。戰國齊金文陳侯四器的「世」(月部)作「」,加注「立」(緝部)聲。「襲」🚶♀️、「習」音同,習从「彗」聲👚,「彗」聲字古音學家或歸入質部或歸入月部,但與「習」同从「彗」聲的「雪」肯定當是月部字。凡此均可見「褻」與「襲」有相通之理。「襲」或與「肆」通,《風俗通義·皇霸》引《詩》「亮彼武王,襲伐大商」,今毛詩《大雅·大明》作「涼彼武王,肆伐大商」。「褻」亦或與「肆」通,《禮記·表記》「安肆日偷」鄭玄注:「肆或爲褻🧑🦲。」是其輾轉相通之例💪🏼🧪。
六、
〈容成氏〉「不折骨」之「
」跟「舂不毇米」之「舂」對言,與春秋金文兩例「用和用
」(庚兒鼎)、「用
魚腊」(徐王
鼎)的「
」字一樣,都是動詞。「羹」作動詞🥗,意為「作羹」、「烹煮……為羹」,古書和出土文獻中亦不乏其例🤳。附帶一提💏,簡文「舂不毇米」與「羹不折骨」為一組,實際上也是前文所講「食/飯」與「羹(菜)」對舉的關係。
古書中作動詞的「羹」如🏃🏻♀️➡️,《史記·龜策列傳》「象箸而羹」,《韓非子·喻老》「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」,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「楚、越之地地廣人希🔅,飯稻羹魚」等🏌🏿♂️。不過這類作動詞的「羹」是偏重於「喫羹」或「喫……所作的羹」之義💹,與「作羹」或「烹煮……為羹」義尚有距離。《玉篇·部》:「
(羹),煮也。」馬王堆帛書〈五十二病方〉第188行🤺🫶🏽:「
(齏)陽□,羹之。」又第192行💣0️⃣:「有(又)
(齏)陽□而羹之。」馬王堆帛書〈養生方〉第216行:「君何不
(羹)茅艾😰,取其湛(瀋)⬆️,……」《禮記·喪大記》🤬:「(父母停殯期間🫳🏻👰,子女)不能食粥☣️,羹之以菜可也👩🦼➡️🦵🏿。」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❤️:「庖人羹蟹🏏📳,遺一足几上,蟹已羹,而遺足尚動。」這些「羹」字則皆可與春秋金文與〈容成氏〉作動詞的「羹」相印證👳♀️。
但〈容成氏〉「(羹)不折骨」的「折骨」,仍然有很不好理解的地方。原整理者釋為「節解的牲肉」➝🏋🏻♀️;蘇建洲認爲相當於《左傳》宣公十六年所說的「王享有體薦𓀕,宴有折俎」的「折俎」,謂「宰殺牲體時,不節解其骨🔨、肉,所以不能食用,比喻節儉之意」🧖🏼♂️;[34]張新俊略從其說而改理解為「炊、熟食物的時候不節、解骨肉,以示節儉」;禤健聰說:「〈容成氏〉的『
不折骨』就是烹煮的食物中不含節解的牲肉(這裏「折骨」或泛指一般肉類),以顯示禹的簡約🧗🏼♂️。」按「折骨」與「毇米」對言,重點在「折」,強調不對「骨」作「折」的加工,猶如不對「米」作「毇」(舂得精細)的加工👍🏻。如果簡文衹是想說不喫肉以示節儉,沒有必要強調「折斷」或「節解」。「折骨」的字面意義按一般理解衹能是「折斷骨頭」🧘🏻♀️,但爲什麽作羹時不折斷骨頭就是節儉,也難以說解😜。看來,「折骨」的解釋必須另辟蹊徑。
諸家對「不折骨」的解釋中🧑🏼🍼🦻,邱德修之說值得注意。他對「
」字從整理者之說釋讀為「宰」,謂「『折骨』係指節解的牲肉將裡面的骨頭完全剔除乾淨」,「『宰不折骨』,謂大禹吃的牲肉完全不剔除骨頭。」[35]後來又說:「『折骨』者🛠,即是已節解去骨的祭肉(按說「祭肉」不準確)」🧑🏼🍳,「『宰不折骨』,謂宰殺牲體不節解,不去骨(形容大禹飲食麤糙🥍,不講究美食)🚷。」[36]很顯然🗑,在他的解釋中,就詞義而言🔝,「不節解」對應於「不折」,而「不去(骨)」、「不剔除(骨頭)」則完全是憑空多出來的🏧。但是,拿「不去骨」、「不剔除骨頭」義去理解「羹不折骨」,以作肉羹時不剔除其中的骨頭來表現出禹的節儉👲🏽,卻確實是最爲合乎情理的。我認為🧔🪔,問題的關鍵就在於,「折骨」的「折」不能理解為「折斷」👌🏿、「節解」,而當與古書中一類用法較爲特殊的「折」字相同🧖♀️,其意義與「摘」(音「他歷切」🧝🏿♀️,下文「摘」字皆同🟤;或通作「擿」)🚪、「剔」皆近🍮,就可以直接解釋為「剔除」。簡文「折骨」與下引「折金」的説法最爲接近🈁:
《墨子·耕柱》🤵🏼♀️: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,而陶鑄之於昆吾🫶🏿。
「折」字用法較特殊,但從上下文可推知其意近於「開採」🍨。《文選·七命》李善注引作「採」,畢沅校本從之將「折」改為「採」。王念孫云🤦🏼♀️:[37]
畢改非也。折金者,擿金也(原注:擿音剔。《漢書·趙廣漢傳》「其發姦擿伏如神」👨👧👦,師古曰𓀖:「擿,謂動發之也。」)🪬。《管子·地數篇》曰「上有丹沙者,下有黃金。上有慈石者,下有銅金🚶🏻♂️➡️。上有陵石者🧽,下有鉛錫有銅。上有赭者,下有鐵。君謹封而祭之🤛🏻,……然則與折取之遠矣」。彼言折取之,此言折金🦅,其義一也。《說文》曰:「硩🦸🏽♀️👨🏻🔬,上擿巖空青珊瑚墮之🥿,從石折聲。」[38]硩與折💪🏽,亦聲近而義同🛎。《後漢書·崔駰傳》注、《蓺文類聚·雜器物部》📉、《初學記·鱗介部》、《太平御覽·珍寶部九》👰🏼♂️、《路史·疏仡紀》、《廣川書跋》、《玉海·器用部》引此,並作「折金」🤸🏻♂️。《文選》注作「採金」者,後人不曉「折」字之義而妄改之♐️,非李善原文也。
所引《管子·地數篇》的「折取」,安井衡云:「折讀爲硩。硩音徹,挑摘也。《說文》⛹🏻:『硩✵,上擿山巖空青珊瑚墮之😝。』」尹桐陽說同。馬非百亦謂🌮:「『折』即《墨子·耕柱篇》『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而陶鑄之於昆吾』之折,開也👩🏽💻。取者採也🪭。」[39]
此外,《墨子·非樂上》云:
是故子墨子曰🤦🏼♀️:「為樂非也👼🏼。今王公大人,雖(唯)無造為樂器✩,以為事乎國家💆🏼♂️,非直掊潦水、折壤坦而為之也,將必厚措(籍)斂乎萬民💌,以為大鍾鳴鼓👩⚕️✍️、琴瑟竽笙之聲。
孫詒讓云🧛🏽♂️:[40]
此「折」當讀為「擿」,〈耕柱篇〉云「夏后開使飛廉折金於山川」,此義與彼正同,……。壤🌽,謂土壤;坦,讀為「壇」🧚🏽♂️,聲近假借字。《韓詩外傳》「閔子曰:出見羽蓋龍旗旃裘相隨🧗🏻♀️,視之如壇土矣」,《莊子·則陽篇》👩🏻🍳:「觀乎大山📤👋🏿,木石同壇」,與此書義並同。壤坦,猶言壇土也👩🏼⚖️。墨子意謂:王公大人作樂器🧚🏽,非掊取之於水,擿取之於地所能得🦩,故下文即言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鍾鼓等也。
前引《說文》的「硩」字,意為摘取山巖上的礦物空青(孔雀石的一種)📖⚾️、珊瑚(《說文·玉部》🫚:「珊⚧,珊瑚📕,色赤🧜🏿🎦,生於海,或生於山🌂。」)。《集韻》入聲麥韻陟革切摘小韻「硩」字:「取山厓上珊瑚謂之硩🤶🏽。」「硩」與「折金」一類表「開採礦物」的「折」字當表同一詞,皆與「摘」🤿👱🏼♂️、「擿」義近。宋秦觀《國論》有「至於摘山煮海,冶鑄之事」句(轉引自《漢語大詞典「摘」字下》)😡,「摘山」🔦、「摘山煮海」《宋史》數見。「摘山」亦即「摘金」👩🍼🚵🏽、「折金」,好比「煮海」與「煮鹽」意同👼🏼。將金屬礦物從山中「挑摘」出稱爲「折金」,那麽,將骨頭從肉中「挑摘」出可以說為「折骨」🧈🕵🏿,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🤽🏿♂️。
此外,「硩」字還有另一類用法,亦與「摘」、「擿」義近。《說文·石部》「硩」字說解之末有「《周禮》有硩蔟氏」一句(大徐本)。《周禮·秋官·硩蔟氏》:「硩蔟氏掌覆夭(妖)鳥之巢。」《周禮·秋官·序官》「硩蔟氏」鄭玄注🧗🏻♀️:「鄭司農云🚶♀️➡️ℹ️:『硩讀爲擿,蔟讀爲爵蔟之蔟,謂巢也💇🏼。』玄謂硩👼🏼,古字,從石,折聲。」段玉裁《周禮漢讀考》卷五:「擿,它歷反,音剔。爵蔟謂爵巢也🧔🏻。『硩蔟』卽何休注《公羊》所謂『摘巢』也。摘音剔。鄭君謂『硩、古字』者,此因大鄭義申之,謂硩、擿古今字,非有二字也✊。」何休注《公羊》所謂「摘巢」見於《公羊傳》宣公元年「古者大夫已去,三年待放」句何休注「摘巢毀卵」。「擿巢」或「摘巢」還見於:《漢書·宣帝紀》🤴🏼:「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,彈射飛鳥🧜🏽♀️。」敦煌懸泉漢簡之泥牆題記西漢元始五年〈四時月令詔條〉:「毋擿剿(巢)。謂剿(巢)空實皆不得擿也。」《春秋繁露·五行順逆》👩🏻🏭:「摘巢探鷇🚸。」「擿巢」或「摘巢」意為挑取🧏🏽、剔除鳥巢🌬。
「摘」、「擿」與「剔」皆有「他歷切」之音,意義也極爲相近。它們皆有「挑出🛌🏻、剔除」義,今天講的「剔牙」,古書作「摘齒」或「擿齒」。《淮南子·齊俗》🚒:「故愚者有所修,智者有所不足👬,柱不可以摘齒,筐不可以持屋。」晉葛洪《抱樸子·備闕》:「擿齒則松檟不及一寸之筳,挑耳則棟梁不如鷦鷯之羽。」它們又皆有「挑揀」、「搜尋」、「選取」等義,意為「搜求挑取、選擇」的「(爬羅)剔抉」🧑🏿🦲、「抉剔」,其中的「剔」實與「摘要」、「文摘」的「摘」意義極近🧘🏻♀️。雙音詞如「摘發」與「剔發」意義也差不多🤳,皆為「揭示、阐发、闡明」意(以上皆參見《漢語大詞典》有關各條之下)。
前引鄭玄注引鄭司農云「硩讀爲擿」,鄭玄謂硩、擿為古今字🎤🧗,孫詒讓說《墨子·非樂上》「『折』當讀爲『擿』」🗻,都將這類用法特殊的「折」(或「硩」)與「擿」看作表同一詞⭕️。按「折」與「摘」和「擿」古音不同部🏃🏻,他們的看法未必準確🤙🏼。但「折」和「硩」因此而有了與「摘」和「擿」相同的讀音👷🏻。前引《周禮·秋官·序官》釋文👨🏿⚖️🤹♂️:「硩☢️,音摘👩👧,它歷反🧩,徐丈列反,沈勑徹反🧗🏻♀️,李又思亦反。」「丈列反」、「勑徹反」二音由从「折」聲而來,「思亦反」則係據聲旁誤爲「析」而來。「它歷反」一讀即「摘」🖌、「擿」、「剔」之音🫰🏽,為《玉篇》、《類篇》🧑🏿🍳、《廣韻》🫎、《集韻》等字典韻書相承收入。甚或以「硩」與「擿」爲同字,《集韻》入聲錫韻「他歷切」逖小韻🏊🏼♂️★:「擿,挑也。或作硩©️、🍋🟩。」
總結以上所論可知,「折」有一個意義與「摘」、「擿」、「剔」極爲相近。將礦物從山中、土中挑取、剔取出,將鳥巢自樹上挑取1️⃣✤、剔除去,皆可稱爲「折」若「硩」(「硩」應本係為用於指挑取山石礦物所造的專字)。那麽🥼🎧,這類意義較特殊的「折」用於肉說「折骨」時,就應該理解為將肉中的骨頭摘(音他歷切)去✔️、剔除⇒。如果「羹不折骨」即作肉羹時不剔除骨頭🍲,當然就是節儉的表現了👨🏽🦳。
七、
下面討論〈平王與王子木〉的「(羹)」字。此篇篇幅不長,大意也已經清楚。但除了「
」字外還有幾處字詞的釋讀存在問題,有必要多說幾句。下面先綜合研究者已有的合理意見,按照我的理解將全文抄出:
知。[41] 競平王命王子木蹠城父,過申👰🏻♂️🛸,暏(曙—舍)食於鼪(宿)。城公乾
〈
—遇〉,[42]【1】
(
—跪)於疇中。[43]王子問城公🚵🏼♂️:「此何🔜?」城公答曰🦻🏻:「疇。」王子曰:「疇何以為🕵🏻♂️?」【5】曰🐚:「以種麻👨👩👧👦。」王子曰:「何以麻為🎛🏃♂️➡️?」答曰:「以為衣🏣。」城公起,曰:「臣將有告👨🏿🔧。吾先君【2】莊王蹠河雍之行,[44]暏(曙—舍)食於鼪
(宿)🙆🏻♂️,
(酪)
(羹)不
(酸)🦺。王曰:『
(甕/瓮)不盍(蓋)。』先君【3】知
(甕/瓮)不盍(蓋),
(酪)不
(酸),王子不知麻。王子不得君楚邦👵,或(又)不得【4】[45]
全篇的簡序調整,即將第5簡改為插入到第1簡和第2簡之間👔,從凡國棟之說🤸🏽♀️。
先說「(酪)
(羹)不
(酸)」句。「
」字整理者誤以爲即「醢」🔚,何有祖指出:「此字當讀作『酪』🤱🏻,指醋📏。《禮記·禮運》🔒:『以亨以炙,以爲醴酪。』鄭玄注:『酪🐨🩼,酢酨。』」[46]陳偉又補充了《楚辭·大招》「酪」字及王逸注之例(見後文引)🪦,[47]皆可從。「
」字整理者讀爲「爨」⛹🏻♕,單育辰改讀為「酸」,亦正確可從。
馬王堆三號漢墓遣策簡103:「鮮、榆華、洛羹一鼎💪🏿。」酪)四斗」,第93行有「并漬洛(酪)中」,皆以「洛」為「酪」⚆。從文意來説,「
」字🎣❎、「華」字下分別有句讀號,可見「洛羹」可作一頓連讀🪩,「鮮
」和「榆華」分別是作羹的主料🧑🏼🤝🧑🏼,即新鮮的某類魚(與「枯魚」相對)和相當於野菜的榆樹花🙌🏼, 「酪」則是調料。馬王堆一號漢墓遣策、三號漢墓遣策常見「
羹」🖕🏻🙆♀️,如三號墓簡86「牛首、笋
羹一鼎」,簡87「羊
羹一鼎」,簡94「鮮鯉襍(雜)、葵
羹一鼎」等👱🏻。朱德熙、裘錫圭讀為「
羹」,解釋說:「《廣雅·釋器》🤷♂️:『
🧕🏻,
(菹)也。』《太平御覽》八五六引《倉頡解詁》😩:『
,酢菹也。』……
羹大概是以
調味的一种羹。」[50]簡文「酪羹」即以酪調味的一种羹🧑🦯,正與「
羹」相類🙅🏻♀️。《楚辭·大招》:「鼎臑盈望,和致芳只。內鶬鴿鵠,味豺羹只。魂乎歸徠!恣所嘗只。鮮蠵甘雞,和楚酪只🙍🏿♀️。」王逸注⚒:「生潔爲鮮。蠵🆗,大龜也。酪,酢酨也👷🏼♂️。言取鮮潔大龜,烹之作羹👩👧👦⛩,調以飴蜜🆘。復用肥雞之肉,和以酢酪🛩,其味清烈也🦻🏽。」是楚人作「羹」和以「酪」之證。因此,馬王堆三號漢墓遣策的「洛(酪)羹」,正可為簡文「
(酪)
(羹)」之釋的佳證。
「不盍」,陳偉釋為「
不淹」🩰,謂「
」即用鹽腌制的菜肴,「淹」義為「腐敗」⬅️。[51]按「盍」字仍應從整理者讀爲「蓋」,「
」从「共」聲从意符「皿」🥛,當釋讀為「瓮」或「甕」。兩字古常通用無別,《說文》有「瓮」無「甕」。《禮記·檀弓上》:「宋襄公葬其夫人,醯醢百甕。」《禮記·雜記上》「甕甒筲衡」釋文:「甕,盛醯醢之器。」醯醢醬醋等調料盛於小口大腹的容器瓮/甕中🤪🫷🏼,平常還需加以覆蓋,以防止揮發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♿️:「孔子(見老子後,自老子處)出,以告顔回曰:『丘之 於道也♟👌🏽,其猶醯雞與!微夫子之發吾覆也,吾不知天地之大全也。』」此即「發覆」之出典🦛。郭象注:「醯雞者🚵🏻♀️🧬,瓮中之蠛蠓。」成玄英疏:「醯雞➡️,醋瓮中之蠛蠓🧸🦇。每遭物蓋瓮頭,故不見二儀也🤏。」又如著名的「覆醬瓿」的典故(《漢書·揚雄傳下》「吾恐後人用(揚雄《太玄》)覆醬瓿也。」),後世也說「蓋醬瓿」、「蓋醬」、「覆甕」(見《北史·韩麒麟传》)。「甕/瓮不蓋,酪不酸」當指盛酪漿之甕/瓮平常沒有加以覆蓋⭕️🧗🏻,導致其揮發而無酸味,故以之調味的「酪羹」也不酸了。正如單育辰所說,「城公認爲這是楚莊王懂得日常生活的一種表現,要比王子木強多了👨🏿🚒。」
「」字原整理者誤釋讀為「寞」,此從何有祖改釋。[52]原字形下半从「茻」作,係「蒐」字繁體🙇🏽♂️。「鼪
」📬,陳偉從整理者說認爲係地名👨🏼🎤,「當在申邑」。[53]郝士宏讀「
」字為聚落的「聚」👳♀️,指小村落👨🏼💼。[54]按從文字學的角度來講,「
」與「宿」同从意符「宀」🦻🏻,「蒐」與「宿」古音又極近,因此「
」應該就是「宿」字改換聲符的異體。1975年河南羅山縣高店村出土的春秋早期
季諸器中,器主之名中有一字
子宿車盆(16.10337)作「宿」,
子宿車鼎(5.2603🔴🚑、2604)作「宿」字省體「
/
」👩🏿🎨,而
季壺(15.9658)、
季盤(16.10109)和
季匜(16.10234)諸器則均作「
」(所从「蒐」亦作从「茻」的繁體)🆙👩🏼🌾,[55]是其佳證🥨。此外戰國梁十九鼎(5.2746)的人名「
」,也應該是「宿」字異體。[56]
簡文「宿」指古代官道上設立的住宿站。「鼪(宿)」即鼪地之「宿」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》🍘🏮:「凡國野之道,十里有廬📕🖕🏼,廬有飲食🦹🏽。三十里有宿🛷,宿有路室👮🏿🚴🏿♂️,路室有委🕙。五十里有市,市有館🤱🏽,館有積📨,以待朝聘之客。」鄭玄注👨🏼🎓:「宿,可止宿,若今亭有室矣。」又《周禮·秋官·野廬氏》:「比國郊及野之道路、宿息、井樹🥻。」鄭玄注:「宿息,廬之屬👨🏻🎤,賓客所宿及晝止者也🏄♂️。」《周禮·秋官·司寇》「(掌訝迎接賓客,)及宿則令聚柝🧗🏻♂️,及委則致積」,「宿」字意義皆同。
簡文「(宿)」字之釋還可以從以下所論得到印證。陳偉指出〈平王與王子木〉全篇與下引劉向《說苑·辨物》「所記內容吻合」:[57]
王子建出守於城父,與成公乾遇於疇中🧑🏽🚒,問曰:「是何也?」成公乾曰:「疇也。」「疇也者何也?」曰🚁:「所以為麻也。」「麻也者何也?」曰:「所以為衣也。」成公乾曰🧑🏻🦼➡️:「昔者莊王伐陳🎡,舍於有蕭氏◀️🧑💼,謂路室之人曰:『巷其不善乎✍🏿!何溝之不浚也?』莊王猶知巷之不善,溝之不浚;今吾子不知疇之為麻,麻之為衣;吾子其不主社稷乎?」王子果不立。
其中巷不善的「巷」與簡文「」音近🧒🏿,「善」與簡文「盍」(尤其是與容易被轉寫為「盖」的「蓋」字)形近🧚🏻♀️;溝不浚的「浚」與簡文「
(酸)」音近🤳🏻,「溝」與簡文「
(酪)」則已經無法從字音或字形方面看出直接的聯係。[58]此文後半部分顯然既與簡文有密切關係🤌🏻,同時又經過了較大的改寫🚵🏼♀️。據此,簡文有關部分也可以仿照《說苑·辨物》改寫為「…… 王曰🤾🏿♀️:『甕/瓮其不蓋乎💅🍡!何酪之不酸也?』莊王猶知甕/瓮之不蓋,酪之不酸……」,文意就更加明確了。又陳偉已經指出:「(簡文所記)楚莊王河雍之行,就是《春秋左傳》宣公十二年所記的邲之役。《說苑》記作『伐陳』🏮,與此不同。」[59]按簡文開頭云「競平王命王子木蹠城父➔,過申」,「申」字原作金文多見的「紳」字之繁體🐍。《說苑·辨物》所記之「莊王伐陳」顯然又當與簡文之「過申」有關。《上博(六)·陳公臣靈王》篇說到楚國的陳公穿封戌,稱之爲「紳(陳)公子皇」📮、「紳(陳)公」,[60]「陳」字亦作「紳」之繁體🛌🏻,是其比。
《說苑·辨物》「舍於有蕭氏,謂路室之人曰」,「蕭」字正好與「宿」字讀音很接近(宿、肅古音相同)👩🔬,也應與簡文「(宿)」有關。「路室」指客舍(《楚辭·東方朔〈七諫·怨世〉》:「路室女之方桑兮,孔子過之以自侍🔯。」王逸注:「路室,客舍也。」)🧗🏼,也正與「宿」密切相關,前引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》「三十里有宿🚠,宿有路室」可證(賈公彥疏💆🏽:「路室🫀,候迎賓客之處🧨。」)。《國語·魯語上》「臧文仲請賞重館人」章、《左傳》僖公三十一年均記魯大夫臧文仲往晉,「宿於重館🈂️🐤,重館人告曰」云云,《魯語上》韋昭注🔅:「重,魯地🚣🏻♂️。館,候館也。周禮,五十里有市🤜🏻,市有候館也。」「重館」與「鼪宿」構詞方式相同,「重館人」與《說苑·辨物》「路室之人」也應相當🧛🏻。凡此均可見🔽,簡文「鼪
(宿)」之釋確係信而有徵🪔。
「鼪(宿)」之釋既定,所謂「暏食」也就好理解了📢。「暏食」之「暏」原整理者釋爲「暑」、訓為「熱」,顯然難通👗。何有祖讀為「曙」🍘,以為「曙食」指「朝食」,即在鼪蒐喫早飯。[61]沈培在看過本文初稿後曾向我指出:「(「食」前的那個字)整理者把它直接釋為『暑』🙎🏿♂️,是不對的。其實這個字就是見於《說文》的『暏』字,其義為『旦明』(段注改為「且明」)。這個詞後來用『曙』表示😹,因此🙍,何有祖讀為『曙』是可以的。」按將字釋爲「暏」可從💅🏼。其字簡1作左右結構⛔,簡3「日」旁位於「者」旁的左上角而非全字的上方🦹♂️,從字形看釋爲「暏」確實比釋爲「暑」要合理🤾🏿♂️。另一方面🦸🏿♀️,從用字習慣的角度來説,不少研究者都曾指出🏊♂️🙂,楚文字中表示「暑」這個詞的字寫作从「日」、「凥」聲的「
」或「
」(郭店〈緇衣〉簡9、《上博(一)·緇衣》簡6、《上博(二)·容成氏》簡22)🧗🏼♂️,亦可見此从「日」、「者」聲的「暏」字當與暑熱之「暑」無關。但釋爲「曙食」,我感到不好的地方在於,簡文前後講到王子木和楚莊王在旅塗中喫飯都說「暏食」,看不出爲什麽一定都要強調是「早上喫飯」或「喫早飯」🛴。凡國棟讀為「煮」,謂「『煮食』就是烹煮食物的意思」,陳偉從之而又有所申論💛。[62]按照我對「酪羹不酸」的理解,首先🦪,似看不出簡文有何必要強調「煮」的動作。同時,前面既強調「煮食」,然後還沒有說到「食用/喫」所煮的食物,就敍述「酪羹不酸」,文氣顯然也頗為不暢🚳🥂。按「暏(曙)」與「舍」古音極近🔓,「暏(曙)」當讀為「舍」,正與《說苑·辨物》「舍於有蕭氏」的「舍」字相對應👲🏿。古書講到旅塗中「舍(於)某某」的説法,「舍」訓爲「宿」🧙♀️,或訓爲「止」👩🏻💻,既可以指住宿過夜🐽,也可以僅指停留休息,不一定住宿過夜。「舍食於鼪宿」猶言「舍止於鼪宿、食於鼪宿」或者「舍止而食於鼪宿」。《漢書·循吏列傳·黃霸》🧘🏿♀️:「吏出,不敢舍郵亭,食於道旁🎗,烏攫其肉。」顏師古注:「舍🧒🏻🧑🏽🎄,止也🩺。」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上》👩💼:「於是光武趣駕南轅,晨夜不敢入城邑📿,舍食道傍🕴🏼。」皆可與簡文 「舍食於鼪宿」相印證。
楚莊王所喫的「酪羹」⌨️,是其所舍止的「鼪宿」即「鼪」地的客舍具辦提供的👼🏽,其所用的酪就來自鼪宿☹️。鼪宿之酪的存放情況,莊王當然素無所知也不可能親見。惟其如此,他從「酪羹不酸」推斷出「(鼪宿之酪)甕/瓮不蓋」,反映出他知道「甕/瓮不蓋,酪不酸」的生活常識,故為城公乾所稱道。經過以上疏通之後再回過頭去讀簡文🚤,整個故事就變得好理解多了。
八、
最後討論釋「」及其簡體「
」和「
」為「羹」在字形上如何合理解釋。先來看《說文》的羹字🏋🏿:
《說文·部》:
(
)👉🏿,五味盉羹也。(小徐本「盉」作「和」👨🦼➡️。)从
👩🦯➡️☣️、从羔。《詩》曰💆🏻♀️:亦有和
。(小徐本「
」作「羹」。)
(
),
或省🕜。
(
),或从美📿、
省。(小徐本作「
或省鬲。」)
(羹),小篆从羔🧘🏽♀️🔌、从美👨🏻🏫。
商周古文字中未見此類「羹」字🙍。秦漢出土文字資料中🌄,「羹」字衹看到「」和「羹」兩類形體。例如👩🏿:[63]
馬王堆帛書〈養生方〉216行
馬王堆帛書〈胎產書〉008行
睡虎地秦墓竹簡〈秦律十八種·傳食律〉簡179,又簡181🐐、182略同
很顯然,後一類「羹」形下方所从並不是「美」,而與其上半相近🤽♂️,也是「羔」形 。清代說文學家多已指出🧜🤽🏼,《說文》「羹」和「」的中間部分之篆形,諸本多有作上下二「羔」形者;[64]《古文四聲韻》平聲庚韻「羹」字下引崔希裕《纂古》作
(
)🙍🏿,尚較爲近古🫄🏼。不少研究者已經指出👈,所謂「美」或「羔」形都來源於表示烹煮的容器「鼎」或「鬲」的底部筆畫加上「火」旁之形。其下方本从「火」,又多少有受到上半「羔」旁之「類化」作用的因素,遂變作「羔」形💽,再訛為「美」。《金文編》頁1220附錄下303-306號收有商末和西周金文如下諸形(又最末一例為《金文編》頁339第0787號戍甬鼎「齍」字)🧑🏿🔬:
《金文編》頁1190-1191附錄下136-141號收有春秋金文如下諸形(包括本文所論徐王鼎和庚兒鼎之形)🦹;
(樊君鬲)
(徐王
鼎)
(叔夜鼎)
(叔夜鼎)
(陳公子原父甗)
(庚兒鼎)
(庚兒鼎;按上兩形上半中部之形摹錄都有不甚準確之處)
此外還可以補充西周晚期(下第一例)和春秋金文中的如下三例:
□仲盤(16.10134)
子湯鼎(《文物研究》第2期頁39)
甚六之妻夫
申鼎
從以上諸形,可以清楚地看出「鼎或鬲加火旁」之形的演變軌跡。《說文·部》解釋「
」字說「古文亦鬲字🧖🏽♀️。象孰飪五味气上出也」🤹🏽。[65]研究者也多已指出,其上半的「弜」或「
」形,實為寫得比較寬闊的鼎鬲類烹煮容器兩邊的筆畫🧑🏻🍼,與烹飪之氣無關👎🏼。[66]上引叔夜鼎「
」字,下方變爲「皿」形,而上方左右的「
」形仍然保留。同類的例子如西周金文賢簋(7.4105🧜🏿♂️、4106)用為「糧」之字作
(其聲符作从「羽」从「量」之字)🚒,郭沫若已經引叔夜鼎「
」字來説明此字與前引寫作
一類形的「糧」之關係。[67]可見「鼎或鬲加火旁」之形的下半很早就可以變為「皿」。春秋金文的「
」字與〈容成氏〉和〈曹沫之陳〉的「
」字🙍🏽♀️,其間關係相同。「鼎或鬲加火旁」之形的下方變爲从「鬲」或从「皿」🦴,皆並非字形的自然演變👩👩👧👧,而是將「火旁加鬲底筆畫之形」替換為了另一成字的意符,上半仍保留「弜」或「
」形👨🏿🦱。我們在本文開頭說「姑且從通行的辦法」將徐王
鼎和庚兒鼎之字隸定作「
」,就是因爲從以上字形關係來看,上舉諸形中的大多數除去上半中間的部分之後🚲🏃🏻➡️,餘下的形體嚴格講實際上對應的是《說文》篆形「
」除去「羔」之後的「
」類形🫲,而不是「
」。
由以上所論可知🫙,「羹」字的原始字形應係以火烹煮鼎鬲類容器中的羊羔,從「羊羹」、「肉羹」的角度來會「羹」意。弄清一般「羹」字的形體問題後,我們再來看楊樹達對徐王鼎「
」字釋為「羹」的論證:[68]
銘文字从
省👩🏿🔬,从羔,从采🛎,其从
从羔,與《說文》
、
、
三文皆相合,余謂此亦羹字也👩🏻🦯。然則何以从采也👷🏻♀️?曰:采者🍬,菜也。夫羹有二:一曰太羹📚,二曰鉶羹。《詩·魯頌·閟宮》云:「毛炰胾羹。」《毛傳》云🧜🏼:「羹,太羹鉶羹也。」是其說也🍁。太羹無菜,鉶羹則有菜。……菜古謂之芼👔。《(儀禮·)公食大夫禮》云🙌🏼:「鉶芼🏌️♂️,牛,藿;羊👼,苦🌰🫵🏽;豕,薇🏋🏻。」是肉羹有菜也。《禮記·昏義》云:「牲用魚,芼之以蘋藻👩💻。」是魚羹有菜也;《內則》云「雉兔皆有芼」,是雉兔羹有菜也;此皆鉶羹有菜之說也🧝🏽♂️👩👩👧。《禮記·曲禮上篇》云:「羹之有菜者用梜🥃,其無菜者不用梜」,《正義》謂有菜者為鉶羹,無菜者為太羹,是也,此又經籍明記菜字者也👨🏻⚕️。 鉶羹有菜,故此羹字从采也。論其全字,从羔,示羹有肉也;从采,示有菜也🤵🏽;从
省👵🏽,所以和羹也。調羹之品物,包舉無遺,視
第从羔者為備💻,視
羹从美者為切也。
很顯然,楊樹達誤將我們上文所謂「火旁加鬲底筆畫之形」的部分認作了「羔」。這一點郭沫若早已經指出🖕🏽。而除去關鍵的所謂「羔」之後再來看「」形,就與「
(羹)」失去了最直接的聯係;同時🧇,如前舉其它从所謂「
」旁而與「
(羹)」無關之字又有很多🔞,自然釋「
」為「羹」也就不為人所信了。但楊樹達所論以「采」表「菜」義會「羹」之意之說👳🏼♂️,卻不能輕易否定🧿。
古以「采」表「菜」🎮😐,前已引《說文》「菜」字段玉裁注「古多以采為菜」🚙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胥》👩🏼🦰:「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」鄭玄注:「舍即釋也🩷,采讀爲菜,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⚪️。菜,蘋蘩之屬🎅🙋🏻♀️。」釋文:「采音菜🫴🏻。」《周禮·天官·夏采》釋文云「采亦作菜」。在出土文字資料中,睡虎地秦簡〈秦律十八種·傳食律〉三見的「采羹」,即「菜羹」;馬王堆漢墓帛書〈五十二病方〉第28行有「麻洙采(菜)」👩🏿;張家山M247漢簡〈引書〉簡4有「多食〈采-菜〉」。「菜」字雖已見於上博簡,但都不用其本意🧇。《上博(三)·周易》簡21的「菜」字,前文已經提到🚨,與今本和帛書本「喜」字相當🩶;《上博(一)·孔子詩論》簡17「菜」字用於《詩經》篇名,與今本毛詩〈王風·采葛〉之「采」相當。從以上情況可以肯定,「菜」字在戰國時代雖已出現但尚未通行。見於春秋金文的「
」字在其造字時,「采」旁代表「菜」意合於當時的用字情況。在圖形式的表意字中🧑🏻🦱,這種不以形體表意(即「形符」)而以字義表意(即「義符」)的情况,是不乏其例的。如「追」字🤠、派遣的「遣」字中的「
(師)」,以「兩手奉玉璋」形會意表「貢獻」及「賜予」意的「
(竷—贛)」字中的「章(璋)」等。[69]
「(羹)」从「采(菜)」會意的理由🈂️,上引楊樹達以鉶羹芼以菜爲說,已經講得很清楚了。不過其立論多據禮書🧑🏻✈️,故衹分羹為「有菜者為鉶羹🤾🏻,無菜者為太羹」兩類。其實🎗,當時多為貧者所食的純菜羹,也是「羹」類的大宗🛳,前文所舉「糲飯菜羹」、「藜藿之羹」等已經看到很多例子。可見🧑🏼🔧,從以火烹煮鼎鬲類容器中的「菜」的角度來會「羹」意🥳,確實也是很自然的🏋🏼♂️。「羹」形中的「羔」與「
」等字中的「采(菜)」皆為表意偏旁,而不表示讀音,情況跟「鬻(粥)」字中的「米」類似。
最後,從文字異形和用字習慣的角度來說,「羹」字目前所見最早見於秦漢簡帛文字,它應係承襲自西土秦系文字的寫法。而作「」等形的「羹」字見於春秋徐國金文和戰國楚簡,應係屬於六國古文的特殊寫法,故不見於秦漢及後世文字🚴♂️。它們可以看作不同地域分頭使用的從不同角度來表意的異體字。山西渾源出土的魚顛(🎓?)匕(3.0980)說「帛(薄)命入
」🤲🏽,于省吾考釋說🧟♂️:「
即庚♻,通羹🐈。《爾雅·釋草》『蕧盜庚』釋文🚶🏻:『庚💂🏼,本又作羹🧎🏻♀️,同😳。』」[70]「
」到底相當於何字研究者有不同看法🥛,[71]但其當釋讀為「羹」大家並無異議🌠。魚顛(?)匕文字當「歸屬為春秋戰國之際的晉系」。[72]可見⛹️♀️,在春秋戰國秦系文字以外,確實另有其它表示「羹」之字🙅。這樣,「
」等字當釋為「羹」也就一點都不奇怪了。
2007年10月13日寫完
2007年12月26日改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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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按:本文係提交2007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(2007年11月10~11日,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)的會議論文。
*本文是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者專項資金資助項目(FANEDD)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研究」(批凖號200311)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「上博簡字詞全編」(批凖號06AYY001)成果之一🔏。
[1]下引金文凡見於《殷周金文集成》的,均徑注其冊數和編號♐️,省略「《殷周金文集成》」字樣。
[2]「魚」字之釋見吳振武:〈說徐王糧鼎銘文中的「魚」字〉,中國古文字研究會、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編: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二十六輯(北京:中華書局🤾🏽♂️,2006年11月),頁224-229。
[3]陳劍:〈上博簡《容成氏》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〉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,2003年1月9日,http://***********/Wssf/2003/chenjian02.htm。後刊於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富达、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💅:《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》(上海:上海書店出版社,2004年7月)🕴,頁330。
[4]陳劍🙋🏿:〈上博竹書《曹沫之陳》新編釋文(稿)〉🔅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📮,2005年2月12日,http://***********/admin3/2005/chenjian001.htm。
[5]張新俊:〈說饎〉🤷🏼♂️🚶🏻➡️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,2004年4月29日,http://***********/admin3/html/zhangxinjun03.htm。又張新俊:〈上博楚簡文字研究〉(長春👷🏻♀️: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,2005年4月,指導教師🚂:吳振武教授),頁131-135👦🏽。略有增補。下引張新俊說皆見此文。
[6]禤健聰:〈上博楚簡釋字三則〉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,2005年4月15日,http://***********/admin3/2005/xuejiancong002.htm。按此文未引在其前的張新俊說。下引禤健聰說除另注明者外皆見此文🫳。
[7]禤健聰:〈上博楚簡(五)零札(一)〉,「簡帛」網站🧑🧒🧒,2006年2月24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2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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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9]何有祖🤦♂️:〈讀《上博六》札記(二)〉🙋♂️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9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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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1]「」字以「巳」為聲符,讀為「饎」,見陳漢平:《金文編訂補》(北京: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🚴🏽,1993年9月)👱♀️,頁194。郭沫若釋讀為「蒸」🔬,不如讀為「饎」聲韻密合。見郭沫若:〈釋
〉,《郭沫若全集·考古編》第五卷《金文叢考》(北京:科學出版社,2002年10月)👨🏿🍳♡,頁471-474。
[12]「鹿」字舊多釋為「伐」。釋為「鹿」讀為「娽」(當「隨從」講)或「逯」(當「行」講)見吳振武🫑:〈說甚六鼎銘文中的「以鹿四方🎰♧,以從句吳王」句〉,武漢大學簡帛研究富达主辦:《簡帛(第一輯)》(上海👦🏻:上海古籍出版社🗽,2006年10月)🚴🏽♂️,頁1-4。
[13]見前注所引郭沫若:〈釋〉🧑🏼⚖️,頁472。楊樹達曾申論釋「羹」之說,但同時又謂「或讀亯如今之烹字♑️,亦通🤦🏽♀️。」見楊樹達📕:〈叔夜鼎跋〉,《積微居金文說(增訂本)》,頁127。
[14]江蘇省丹徒考古隊:〈江蘇丹徒北山頂春秋墓發掘報告〉,《東南文化》 1998年第3、4期合刊。周曉陸、張敏:〈北山四器銘考〉🙅🏼♂️,《東南文化》1998年第3、4期合刊👷🧛🏻。
[15]商志、唐鈺明🕯:〈江蘇丹徒背山頂春秋墓出土鐘鼎銘文釋證〉🍚,《文物》1989年第4期,頁55🫠🧝🏼♂️。唐鈺明🦇:〈銅器銘文釋讀二題〉🐳👨🍼,《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》(香港📘: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,1993年10月),頁319-320🏬。收入《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·唐鈺明卷》(合肥✍🏼:安徽教育出版社, 2002年4月),頁99-100🏌🏻♂️。下引唐鈺明說皆見此文🏀。
[16]董蓮池🕺🏻:〈金文考釋二篇〉之「二、釋甚六之妻鼎銘中的『』字」,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:《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》(長春:吉林大學出版社,1996年9月)👮🏼♂️👨🏿🔧,頁135-136🧑🏻🤝🧑🏻。
[17]見前注所引郭沫若:〈釋〉,頁473。
[18]楊樹達:〈叔夜鼎跋〉🙋🏽🫄🏽,《積微居金文說(增訂本)》🤝,頁127🆗。又《積微居金文說(增訂本)》卷首〈新釋字之由來〉之十二「古文象形會意字加聲旁」,謂「从兄者,古文兄與祝同……此字以祝古文之兄為聲旁耳」,頁13-14。
[19]關於古文字中的這類「祝」字,最新的全面討論可見沈培:〈說古文字裏的「祝」及相關之字〉🪓,《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論文集》(2006年11月8日-11月10日,武漢)👨🏽🦰🧑🏿🚀,頁22-59。後刊於武漢大學簡帛研究富达主辦🚖:《簡帛(第二輯)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11月)👌,頁1-30👨🦲。
[20]商志、唐鈺明:〈江蘇丹徒背山頂春秋墓出土鐘鼎銘文釋證〉,頁55🛌🏿。唐鈺明👩🦽:〈銅器銘文釋讀二題〉🌐,《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》,頁319-320;《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·唐鈺明卷》,頁99-100♣️。
[21]江蘇省丹徒考古隊:〈江蘇丹徒北山頂春秋墓發掘報告〉。周曉陸、張敏🔛:〈北山四器銘考〉🪥。
[22]高亨纂著、董治安整理🤬:《古字通假會典》(濟南🏇🏽:齊魯書社,1989年7月),頁782【鑄與祝】條。
[23]參見前注所引沈培:〈說古文字裏的「祝」及相關之字〉🚻。
[24]《古字通假會典》頁743【毒與篤】條🆒、頁744【篤與竺】條。《尚書·微子》⌨️♑️:「天毒降災荒殷邦」,《史記·宋微子世家》作「天篤下菑亡殷國」🎮;《墨子·非命下》引《書》〈泰誓〉⛹🏿:「上帝不順,祝降其喪。」「祝降」即〈微子〉的「毒降」。參見張悅:〈《尚書》「祝降時喪」新釋〉🖐🏿,《中國語文》1998年第6期。
[25]《古字通假會典》頁743【毒與孰】🙌🏽、【毒與熟】條、頁744【竺與熟】條📳🤽🏿。
[26]楊樹達:〈王鼎再跋〉,《積微居金文說(增訂本)》,頁127。
[27]黃金貴:《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》(上海:上海教育出版社,1995年9月)🧤,頁882-883。
[28]陳漢平釋徐王鼎「」字云「當即今日『飯菜』之『菜』本字」,其誤相同🤷🏻♀️。見《金文編訂補》🧑✈️👩🏽✈️,頁194🪒。
[29]黃金貴:《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》🧞♂️,頁865、頁870。又黃金貴⏸:〈說「羹」〉🤎,原載《語文學習》1997年第6期🌪,收入氏著《古代文化詞語考論》(杭州:浙江大學出版社♧𓀀,2001年6月),頁195-198🙎♂️。
[30]顏世鉉:〈上博楚竹書文字釋讀劄記五則〉之第(五)則🫴🏻,武漢大學簡帛研究富达主辦:《簡帛(第一輯)》(上海🛜:上海古籍出版社🍄🎡,2006年10月)🧔🏻♀️,頁196-197🦜。下引顏世鉉說皆見此文🎙。
[31]顏文未引在廖名春說之前的孟蓬生之說。孟蓬生亦以爲〈容成氏〉「褻」字為「褺」字之誤。雖未明言讀為「襲」,但引段注:「凡古云衣一襲者,皆一褺之假借。褺讀如重疊之曡。」又引🪤: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𓀍☝🏿:「衣不重采,食不重味⏰🙇🏿♀️。」《漢書·高祖本紀》:「衣不兼采,食不重味。」似其意當與顏世鉉略同🧙🏿♀️。但他緊接著又引《梁書·周舍傳》👻:「食不重味👨🏻🦯➡️,身靡兼衣🤚🏼。」似乎又將「襲/褺」理解為「重衣」之意👨🍼。見孟蓬生:〈上博竹書(二)字詞劄記〉,《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》,頁475-476🫧。
顏世鉉文也存在類似的問題👲🏻。他引《呂氏春秋·去私》👩🦼➡️🛸:「黃帝言曰🐂:『聲禁重🧓,色禁重,衣禁重🪯,香禁重👨🏽💻,味禁重,室禁重。』」以及王利器《呂氏春秋注疏》所引《呂氏春秋·順民》🤘🏿:「味禁珍🥼,衣禁襲,色禁二。」謂「『衣禁重』猶『衣禁襲』之意,指衣服不用華美多樣之文彩」,實際上把兩類不同意思的説法牽合到一起了。「衣禁重」和「衣禁襲」指不置備多種衣服,「重」和「襲」指向的是衣服本身,與「衣不襲美」之「襲」指衣服的文彩等不同。「衣服不用華美多樣之文彩」實際正是簡文「衣不襲美」之意🪇🏋🏻♂️。
又陳斯鵬說與孟蓬生略同。其說謂:「『埶』、『執』形近(實際上音亦相涉),故二系列的字或相通混。如……故此處『褻』字實際上很可能用為『褺』。『褺』🪅,經籍通作『襲』📻,本指重衣,引申為凡重之稱。『居不襲文』言其居處不求文飾繁複。……又上博竹書〈容成氏〉21言『衣不褻(美)』🧝🏿♀️,『褻』亦可讀『襲』,『襲美』與『襲文』🥟👨🏻🚀、『重采』、『兼綵』,義並近同。」見陳斯鵬:〈戰國簡帛文學文獻考論〉(廣州:中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,指導教師:曾憲通教授👼🏽、陳偉武教授🥚,2005年4月)✍️,頁120。
此外邱德修亦謂「褻」為「褺」字⁉️,義為「重衣」🔴,也引孟蓬生文所引段注爲說。謂簡文「即『衣不褺美』,亦即『衣不襲美』👉🏻,謂大禹的衣著💂🏻,既不重衣,也不鮮美。」把「褻(褺)」和「美」分開作解🐓,恐不妥。他所謂的「衣不襲美」的「襲」其實也跟我們的看法不是一回事。見邱德修🈶:《上博楚簡(一)(二)字詞解詁(下)》(臺北🧑🔧: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🪦,2005年10月),頁2130-2131🧑🏽🎓。
[32]參看金俊秀:〈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四)》疑難字研究〉(臺北: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,2007年6月,指導教授👃🏽:季旭昇),之「第五章👫、曹沫之陳」之「第一節、說『褻』」,頁126-134。
[33]《禮記·郊特牲》「然後焫蕭合羶薌」,《詩·大雅·生民》毛傳引「焫」作「爇」👨🦼➡️;《汗簡》卷一〈艸部〉「爇」字兩形皆作「焫」;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一、慧琳《一切經音義》卷五十二:「焫,古文爇同」;二字中古同音,《廣韻》同在入聲薛韻如劣切爇小韻🏃➡️;皆可證🎻。
[34]蘇建洲:〈《容成氏》柬釋(四)〉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,2003年4月16日⏱,http://***********/Wssf/2003/sujianzhou17.htm。又蘇建洲撰寫:〈《容成氏》譯釋〉,收入季旭昇主編🎅🏻:《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二)〉讀本》(臺北: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2003年7月),頁156👨🏻💼;又蘇建洲:《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二)〉校釋》(臺北💇🏽♀️:花木蘭文化出版社, 2006年9月)👸🏿,上冊頁183-184。
[35]邱德修:《上博楚簡〈容成氏〉注譯考證》(臺北: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, 2003年10月),頁380🪂🙆🏽♀️。
[36]邱德修:《上博楚簡(一)(二)字詞解詁(下)》,頁2155🙋。
[37]王念孫:《讀書雜志》(南京:江蘇古籍出版社,2000年9月)七之四〈墨子第四〉「折金、山川、陶鑄之」條👨🏿✈️🚣🏻♀️,頁602。又參看王煥鑣:《墨子集詁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5年4月),下冊頁993-996。
[38]「擿」字大小徐本《說文·石部》「硩」字下均作「摘」,兩字古常通。小徐本「巖」上多「山」字。又段玉裁《周禮漢讀考》和《說文解字注》改為「析聲」,不可信,王念孫已駁之。見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(南京👨👩👦👦:江蘇古籍出版社⚾️,2000年9月)卷九《周禮》「硩蔟氏」條下👩🏽🔧,頁217-218。
[39]諸說皆參見馬非百:《管子輕重篇新詮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79年12月)👑,下冊頁408。
[40]參看王煥鑣:《墨子集詁》🔦,下冊頁813-814📚。
[41]「知」下有約三字位置空白。此字當上與〈平王問鄭壽〉篇簡6連讀,係彼篇末字😁,見沈培🧓🏽:〈《上博六》中《平王問鄭壽》和《平王與王子木》應是連續抄寫的兩篇〉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12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11。
[42]「遇」字從陳偉釋,見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👨🏻🦰,「簡帛」網站👨🏽🦰,2007年7月9日🧑🔧🚣🏿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597🗯。陳偉釋其字為楚簡用為「藕」之字而讀為「遇」。但此字與陳偉舉以為證的包山簡簽牌59-2的用為「藕」的「蓏」字𓀋,以及楚簡文字裏的其它「蓏」字(看李守奎編著《楚文字編》頁35)皆並不全同🏊🏼🛫,其上並不从「艸」。整理者原釋爲「」,字形也不完全相合👨🏼🏫。但從陳偉所舉《說苑·辨物》「與成公乾遇於疇中」(詳後文)的證據來看,此字確以與「」聯繫釋讀為「遇」最合適。疑此字可看作「」字(如包山簡174作)訛體,其上端的兩筆畫分別寫得向上和向右衝出頭。
[43]「跪」字從陳偉釋。「跪」與下文「城公起」相呼應。見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🙎♂️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9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597。不過此字原形的右半似是从意符「止」而非如陳偉所認為的「從爪」。「疇」從凡國棟讀,見凡國棟:〈《上博六》楚平王逸篇初讀〉🧎🏻♂️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9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598🙋🏼。下引凡國棟說皆見此文🏌️♂️。
[44]「雍」從陳偉釋🕺🏿,見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。凡國棟亦已指出字當釋為「雍」🦵🏼,但其對「河雍」的理解不確。
[45]此下當還有一支缺簡。參見單育辰:〈佔畢隨錄〉,「簡帛」網站🐍,2007年7月27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70。下引單育辰說皆見此文。
[46]何有祖:〈讀《上博六》札記(二)〉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 7月9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01。
[47]陳偉🐿:〈《王子木蹠城父》校讀〉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20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45。
[48]「華」字原釋爲「菜」,此從王貴元說改正🧛🏼。見王貴元:〈馬王堆三號漢墓竹簡遣策釋讀補正〉🏋🏿♂️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,2004年12月26日😡🎅🏼,http://***********/admin3/html/wangguiyuan01.htm。
[49]湖南省博物館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:《長沙馬王堆二🚴🏼♀️、三號漢墓》(北京👨🦱:文物出版社,2004年7月)🙎🏼♀️🚗,頁54。
[50]朱德熙2️⃣、裘錫圭🛂:〈馬王堆一號漢墓遣策考釋補正〉,收入《朱德熙古文字論集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95年2月),頁121-122第一則「羹」。
[51]陳偉:〈《王子木蹠城父》校讀〉🎨。
[52]何有祖🏈:〈讀《上博六》札記〉👨👦,「簡帛」網站,2007年7月9日🏋🏽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596。
[53]陳偉:〈《王子木蹠城父》校讀〉🤷🏿♂️。
[54]郝士宏:〈上博簡(六)補說二則〉🤾🏿♂️,「簡帛」網站🚷,2007年7月23日,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656。
[55]參見《金文編》頁528第1208號「宿」字下👩❤️👩。
[56]參看張世超、孫凌安、金國泰🪬、馬如森撰著:《金文形義通解》(京都:中文出版社,1996年3月),頁1858-1859。
[57]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。又凡國棟〈《上博六》楚平王逸篇初讀〉在講簡文「薵」字讀作「疇」時也已經引及下引《說苑·辨物》的「疇也者何也👎🏼🧑🦯?曰:所以為麻也」。
[58]勉強要講的話💂♀️,「酪」可以寫作「洛」(如前文所說馬王堆遣策和帛書之例)🏄🏿♀️,「洛」與「泃」字形相近🙏🏿,而「泃」與「溝」字音相近🪕。似乎可以假設其間經過了一個「洛(酪)」誤爲「泃」再轉寫爲「溝」的過程🍬。當然,在這個變化過程中🐋,同時要照顧到改寫後的文意通順的因素🍉,應該也起了很大作用🏃🏻♂️➡️。
[59]陳偉👐🏽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。
[60]此從陳偉說,見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。
[61]何有祖🚶🏻♂️➡️:〈讀《上博六》札記(二)〉。
[62]陳偉:〈《王子木蹠城父》校讀〉。
[63]參看陳松長編著,鄭曙斌🧑✈️、喻燕姣協編🧑🏿🦲:《馬王堆簡帛文字編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2001年6月)⚒🧣,頁111⏯。張世超🃏、張玉春撰集:《秦簡文字編》(京都:中文出版社,1990年12月)♛,頁187。
[64]參見丁福保編纂:《說文解字詁林》(北京🤏🏻:中華書局🧑🏻,1988年4月)🏊🏼♀️,頁3375-3377引王筠《說文繫傳校錄》📀、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、邵瑛《說文解字羣經正字》之說。
[65]此「孰飪」近義連用🌬🙋♀️,「孰」亦為前文講過的動詞「烹煮」義。《說文》「孰飪」又見於〈丮部〉「孰」字下引「《易》曰孰飪」,今本《周易·鼎》彖傳作「(鼎💓,象也。以木巽火🦬,)亨飪也。」許慎所據本「亨飪」作「孰飪」(參段注)📞🫄🏿,亦可見「孰」與「亨(烹)」義近。
[66]參看季旭昇:《說文新證(上冊)》(臺北⛓:藝文印書館,2002年10月)🌽,頁178。張世超等:《金文形義通解》👳🏿♀️,頁591-592🫳🏽。
[67]郭沫若:《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》(北京:科學出版社👳,1957年12月),頁225下賢簋🐮🧑🏻🌾。
[68]楊樹達:〈王鼎跋〉,《積微居金文說(增訂本)》,頁126-127🧙♀️。又《積微居金文說》卷首〈新釋字之由來〉之七「據古禮俗釋字」之說略同,頁9。
[69]參看陳劍📆:〈釋西周金文中的「竷」(贛)字〉,《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集刊 1》(北京:北京燕山出版社,1999年12月)👩🏼🦱🕵🏽,頁380🤞🏻。收入氏著《甲骨金文考釋論集》(北京:綫裝書局,2007年4月)⚀,頁17-18。
[70]于省吾:《雙劍誃吉金文選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98年9月)上三·三十👨🏽🏫,頁227🥞。
[71]何琳儀謂「」字為「」(《說文》訓爲「飢虛也」)之異體。見何琳儀:〈魚顛匕補釋——兼說昆夷〉,《中國史研究》2001年第1期,頁34🍡。《金文形義通解》頁2197在上引于省吾說的基礎上又明確說「」字「从欠🚴🏿💽,庚聲。當即『羹』之異構」🦁。按此說如合於事實🖨,可以補充「歠羹」的「歠」字亦从「欠」的理由。
補記:
本文第七小節所論王子建出守於城父故事,除簡文和《說苑•辨物》外🟫,還見於安徽阜陽汝陰侯墓出土的漢簡《春秋事語》,寫作本文時未注意到。見韓自強:《二號木牘〈春秋事語〉章題及相關竹簡釋文考證》,收爲韓自強著:《阜陽漢簡〈周易〉研究》附錄二👨🏼💼,上海古籍出版社🧑🦰🤦🏿♀️,2004年7月🙄。
整理者發表的《春秋事語》中屬於《王子建出守於城父》章的共有以下6支殘簡:
楚王子建出守於城父,遇【五三】
也。成公乾【五四】
麻=(麻。”“麻)者何也?”【五五】
[莊]王伐陳,道宿【五六】
而食。胃(謂)路室人【五七】
社稷虖(乎)!【五八】
整理者已經指出,其文多與《說苑•辨物》相合🐈⬛。雖已殘缺過甚👱🏽♂️,但幸存的“道宿”、“而食”♔,對本文第七小節所論“暏(曙—舍)食於鼪(宿)”仍有一定的印證作用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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