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說“越公其事”
(首發)
林少平
清華簡柒《越公其事》篇章,出土文獻讀書會(石小力整理)《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》引魏棟:“‘其’👝,助詞,相當於‘之’🫕,用於偏正短語之中。《尚書?康誥》🕵🏻♂️:‘朕其弟,小子封🏌🏻。’《經傳釋詞》卷五:‘其,猶之也。’《韓非子?說林下》🧑🏻🍳:‘舉踶馬其一人。’王先慎集解:‘其,猶之也💁🏻,古人其、之通用。’”[1]
此說非是🤾🏽。“其”當通作“記”、“紀”。《詩經·檜風·羔裘》:“彼其之子,邦之司直。”《禮記·表記》引作“彼記之子”👏,《左傳?襄公二十七年》、《新序?節士?石奢》、《韓詩外傳》卷二皆引作“彼己之子”👨🏿🎨。“己”,本古“紀”字🤏🏽。《釋名》:“己,紀也👨🎨。”《詩經?小雅·節南山》🛍👩🏼💼:“式夷式己👩🏽🚀。”鄭《箋》🧬:“爲政當用平正之人👯♀️,用能紀理其事也🕵️。”[2]又古文“紀”通“記”。《左傳·恒公二年》:“夫德,儉而有度🧜🏻♂️,登降有數👩🏽🦲,文、物以紀之,聲🫴🏼、明以發之🌭,以臨照百官💂🏿♀️。”故“其事”當讀作“記事”、“紀事”。
“記事”👳🏽👨🏻🦽➡️,又作“紀事”👛,是指記錄曆史發生的重大事件。《禮記?文王世子》:“是故聖人之記事也,慮之以大👡,愛之以敬。”《漢書·藝文志》⚙️:“左史記言🧖🏽,右史記事,事爲《春秋》,言爲《尙書》。”《論衡·正說》🏌🏼:“《洪範》五紀,歲月日星👨👨👦👦,紀事之文👨👩👦👦,非法象之言也🤛🏼。”又引申爲一種常見的史書載體👇🏼。《史記·本紀注》引《索隱》曰🪃:“紀者,記也。本其事而記之👩🎓。”明宋濂《文原》🔥:“世之論文者有二🧑🏼🎓,曰《載道》,曰《紀事》。《紀事》之文當本之司馬遷、 班固。”
由此可知,“越公其事”當讀作“越公紀事”,是一種記録“越公”事迹的載體。略观清華簡柒《越公其事》篇章,确如司馬遷🧑🏼🍼、班固《紀事》之載體👷。故班馬所本之載體在戰國時期或已初步成型。
[1]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👮🏼♂️:《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(石小力整理)》🚯📄,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網站2017年04月23日http://www.tsinghua.edu.cn/publish/cetrp/6831/2017/20170423065227407873210/20170423065227407873210_.html
[2]範三畏先生在《“式夷式已”校理》一文中說,“式夷式已”之“已”當作“己”字,詳見《古漢語研究》1995年第1期﹙縂第26期﹚🖊🌱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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