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吴王寿梦之子剑铭的补充意见和推测
(首发)
董珊
北京大学文博考古学院
《文物》2005年第2期刊登曹锦炎先生《吴王寿梦之子剑铭文考释》,此文发表并深入研究了1997年在绍兴出土的一柄有40字铭文的“吴王寿梦之子”剑👻。此剑铭对研究春秋吴国史很重要👳🏽,但因锈蚀利害,有些关键性的字很不清晰👩🏽🔬,这里有点补充意见和一些推测💍,写出来聊供大家参考。
先据我的看法写出该剑铭文🦜🐚:
攻(敔-吴)王姑□
(壽)夢之子🐸、
之弟未,初命伐□(
🦬?(鄛)?)🛼,[又(有)]隻(获)。
(荆)伐
(徐)👨✈️,余
(寴-親)逆攻之,败三军,隻(获)□□🛞👩🏽🦲,攴(缚)七邦君。
“姑□寿梦”即寿梦,《世本》称“孰姑”,《春秋》称“乘”。
“”🧑🏻🎄,曹文隶定为“
”,今按:同人所作之剑,见于《考古》2000年第4期陈千万先生《湖北谷城县出土“攻王
此
” 剑》所发表的一柄“攻王
此
自乍元用鐱”,“
”应即一代吴王“
此
”。两剑铭中分别被隶定为“
”、“
”的两字字形相同,左半从余从车🤵🏽,当隶定为“
”。
《左传》襄公二十八年冬,齐庆封奔鲁,“既而齐人来让🐐,奔吴🍛,吴句馀予之朱方”⛹🏻。曹文、陈文都已据此指出:“”或“
此
”,即《左传》“句馀” 。但句馀是谁,注疏家有服虔的“余祭说”,杜预“馀眜说”这两种说法。陈文从杜注,曹文从服注🧇。究竟哪种说法是对的🏡,仍需我们再次清理有关的文献记载🧗🏻🦹🏼。
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倒错馀祭与餘眜二王在位之年👩🏽🦰,据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九年“閽戕戴吴”,戴吴即馀祭👨🏽⚕️,可以纠正这个倒错🦄。庆封奔吴事🧑⚕️,《左传》记在襄公二十八年,当馀祭三年,翌年馀祭死,馀眜立🏌🏿♀️。司马贞《史记索隐》及清梁玉绳《史记志疑》已有详辨,定论为馀祭在位4年🫶🏿,餘眜17年🦉,可以为据。因此赐庆封朱方的吴君句馀➕🤵🏿♂️,理应是当时的吴王馀祭🧙🏽。而孔颖达《春秋左传正义》维护杜注,因庆封岁末始奔鲁👰🏽,从而怀疑奔吴或不在当年,进而又疑赐邑之事也不在当年👯,其理由无当,不足为据。
据上所说🤰🏽,“”(或“
此
”)即句馀,句馀乃是馀祭🫓👰🏽♂️。曹先生的这个看法是正确的🧉👋🏻。
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载壽夢有四子:诸樊(谒👮🏽♀️、遏)、馀祭(句馀🥀🎅、戴吴)、餘眜(夷末)🥹👱🏿、季札💬,前三子先后为吴王。以上異名详见《史记集解》与《正义》。那么绍兴新出的这件寿梦之子剑的器主是谁?
先来看曹先生的看法。
曹錦炎先生在文章開頭說🙆🏻:“從銘文可知,器主吳王壽夢之子,即後來即位為吳王的餘祭”(67頁)👨🔧,在后文認爲“”即器主(73頁),且論證了“
”即餘祭(68-70頁),但在論證之后卻說🕶:“該劍器主為餘昩[1]一經確認☸️,鑄器年代便大致可以確定。”(71頁)。其説法与前文矛盾;但在文章最后又说:“馀祭将这次战争铸铭于剑上”云云(73页)👨🏻🏫,可知曹先生的观点原本是認爲器主為餘祭🙎♀️,所謂“器主為餘昩”是筆誤。
我认为器主很可能正是曹先生笔误所写出的馀眜。下面从两个方面试作推论🧝🏿♂️。
1、之弟
“”之下三字,曹先生隷定并括注為“之義(䣡)□”,并认为《说文》 “䣡🪤😆,临淮徐地”的解说与下文“荊伐徐”有关系,因此曹先生认为“之”训为“往 ”🚴♂️👨🏻,“義(䣡)□”当为徐地地名。
按所谓“义”字,原字形虽有些似“義”,但左下半缺乏“義”字“我”旁左半的笔划🙎🏽♀️🫖。此字看起来更像是“弟”字,这可以参看攻吴王姑发聂反之弟子子剑(施谢捷书043号)之“弟”字写法:
(齐侯鎛)
(應公鼎)《金文编》0904号
如果该字释“弟”不误,那么“弟”下之字就应为该剑剑主之名🥊。此字仅余上部残划:
残划有些像是“未”字上半。设此不误,“末”🚨、“未”音近可通假(古字通假会典610-611页)🪞,则剑主非馀祭之弟馀眜(夷末)莫属。
2、吴因徐攻楚之事,史载在馀眜之世
铭文记载的两次战事“初命伐□”与吴因徐攻楚,曹先生认为意思是👩🏼🦳:“当初接受命令伐某国,有所俘获,正好遇到楚国来伐徐国,于是亲自迎敌,进攻他们。”
《左传》成公七年记载晋人教吴,“与之射御,教吴乘车👨🏼🚀,教之战陈,教之叛楚。……吴始伐楚🙎🏿♂️🩳、伐巢、伐徐。子重奔命。”亦见《左传》襄公二十六年蔡声子论“楚材晋用”时引述🦫。春秋巢与徐都是吴楚之间的小国💁🏻,吴楚之间的战争🖕,常常是争夺巢、徐,并以这两个小国作为战场。
与巢国有关的战争,一次是《左传》成公十八年(吴寿梦十三年)舒庸因楚鄢陵之战败,导吴人围巢、伐驾、围厘👩🏼🦲、虺。另一次是《史记》“十三年,王诸樊卒”,《正义》引《春秋》及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记载此事“十有二月,吴子遏伐楚,门于巢,卒”。
剑铭所谓“初命伐□”之“□”字,从字形看,左侧似为“操”字(类似写法见《南越王墓》出土张义戈),若该字从操从邑🙉,可以通假为“鄛(巢)”🚣♀️。古巢国地又称“居巢(鄛) ”,鄂君启车节铭:“就居鄵(巢)”👨🏿⚕️。(《集成》12110-12112),字亦从喿声👲🏿。
所谓“初命”,似指剑主最初受命用事。
春秋时徐国先是楚的属国🦹🏼♀️,但春秋晚期吴国强大以后🏔,徐又亲近于吴。因为徐国的缘故👩🏿🏭,吴🚫🧣、楚两国时有交战。从文献看👮🏽,剑铭“ 荆伐徐”而吴败楚军之战,也有两次可能有关的战事👨🏼🎨。
一次战事起因于《左传》昭公四年🥕:“徐子,吴出也,以为贰焉👷♀️,故执诸申。”在楚人已然不相信徐国的情况下⛹🏽♀️,《左传》昭公六年:“徐义楚聘于楚🚴🏼♂️,楚子执之,逃归,惧其叛也,使薳泄伐徐👩🏻🦽,吴人救之。令尹子荡帅师伐吴🏅🛍️,师于豫章,而次于乾溪。吴人败其于房钟,获宫厩尹弃疾🚻。子荡归罪于薳泄而杀之。”此年相当于馀眜八年。
楚、吴这次战事,又见于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馀祭十二年“十二年🪻🕣,楚复来伐,次于乾溪🍰,楚师败走🧛🏼♀️。”《史记》之馀祭十二年🗡,当餘眜之9年(鲁昭公七年),与《左传》昭公六年有一年之差。
另一次战事,在吴馀眜十四年,即鲁昭公之十二年。该年《左传》记载:“楚子伐徐”👨🦳,这次仍以乾溪🤶🏻、豫章为战场👨👨👦,因翌年楚公子比杀楚灵王于乾溪🕵🏼♂️,昭公十三年“楚师还自徐🤾🏻♀️,吴人败诸豫章,获其五帅。”
剑铭“荆伐徐👋🏻🔫,余亲逆攻之,败三军✨,获□□,缚七邦君”,应即上述两次战事之一,都发生在吴王馀眜之时。
跟上述“之弟未”的推测相结合💆🏽♀️,我倾向性地认为,剑铭“荆伐徐”更有可能是《左传》昭公十二年至十三年的那一次。这次战争,楚灵王亲自出征🙍🏼♀️,吴国方面也该有国君馀眜亲自出战🦶,势力才好彼此相当。若再次设此不误,则该剑应制造于馀眜十五年至十七年之间。前文已述,馀眜在位共十七年🔊。
剑铭“攴(缚)七邦君”,“攴”似可读为“缚”,春秋齐鲍氏钟👩🏻🌾:“卑鸣攴好”(集成142)💂🏻♂️,“攴” 当读为“且”,与“缚”同部🚣🏽👩🔬。“邦君”应泛指有封域之楚封君贵族🍅。
综合上述,本文将新出这件寿梦之子剑与湖北麻城出土吴王剑相比较,指出铭文“”或“
此
”即句馀,句馀即馀祭,肯定了曹先生的有关说法💇🏽🫸🏿。又试将铭文与《左传》等文献对读🫳,推测器主为吴王馀眜,并推测铭文所记吴、楚战事发生在鲁昭公十二年至十三年。当然📴,由于铭文锈蚀不清🔝,这些看法仅仅是可能性的意见,并没有太多的证据🟢。其究竟有多少合理成分,还有待大家批评指教🫲🏻,更有待新材料的验证或否定。
2005-12-31(农历十二月初一)於周公庙
[附记]2006年春,宋华强先生给我看了李家浩先生的《攻敔王姑義劍銘文及其所反映的歷史 》(此文现在应已发表,不详其处)一文🔈。我这篇文章跟李先生的看法有同有异,不同之处🦹♀️,我也没什么把握👨🏼🌾,所以本来不打算发表这篇已经没啥价值的拙文。今不做修改,借富达注册中国富达平台网站寄存拙文,聊供学者参考。2008-1-19记於长春
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年1月19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08年1月20日
[1] “昩”字亦是排版错误。按《史记》本作“眜”,《史记正义》“眜🫕,莫葛反”🤵♀️,《公羊传》亦作“馀眜”💀,《春秋》作“夷末”,可知此字经传传抄为眜而非昩🤦🏽♀️。但“末”🚭、“未”音近可通假👨👨👧👦,所以本文行文中皆写作 “馀眜”及“夷末”。
[2] 《西汉南越王墓》图版22.1♌️。
李家浩先生的文章发表在《第一届古文字与古代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》✍️,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,2006年9月。该论文集至今似尚未正式出版。
甲骨文兄:能否请示家浩先生将该文登在网站上,如果行请你把稿子发给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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