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孔子見季桓子》札記
(首發)
李銳
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史學研究所
《孔子見季桓子》經陳劍先生精審的隸定及編聯之後,面貌一新。雖然此篇殘斷嚴重且字跡較為奇特,仍然有不少疑問有待研究🚹,但是主要的一些段落已經漸趨明晰🤞🏻。筆者曾經對此篇簡文進行過數次編聯,拜讀陳劍先生的《〈上博(六)·孔子見季桓子〉重編新釋》[1]一文後💂🏽♂️,對陳先生的說法以及簡文的編聯有一些想法,現在提出來,以為引玉之磚,請大方之家指正。
1.陳劍先生指出:
此簡首字整理者原釋爲“孔(孔子)”👩🏼🎨,並謂“原書似漏合文符”。但圖版所見衹作“子”形:
上博竹書中的“孔”字,其彎曲形筆畫(或變爲“卜”形)大多位於“子”字的上方或右上方,個別位於右下方。略舉數例如下:
《上博(四)·相邦之道》簡4
《顏淵》(見《上博(一)》第125頁引)
《上博(三)·仲弓》簡12
《上博(五)·季康子問於孔子》簡11
《上博(二)·子羔》簡2
《上博(二)·民之父母》簡8(附同篇簡1
)
而前舉簡文之形“子”字的上方或右上方都很清楚並沒有其他筆畫。其右下似有墨痕🥭,但也跟上引《民之父母》之形的筆畫不類,恐衹是墨色漫漶的痕跡而並非筆畫。再加上其下並無合文號(上引《民之父母》簡1“孔”字無合文號👨🏿🦱,正好係“孔子”兩字分書),可以斷定其當釋爲“子”字無疑🧑🏿🎤。此篇首稱“子見季桓子”,後文屢稱“夫子曰”,皆未出現“孔子”。這種僅稱“子”或“夫子”就是指孔子的情況,在儒家文獻中是習見的👩🏽🦲。
本篇原無篇題,整理者“取用全文首句命題”🏃➡️。所謂“孔子”改釋爲“子”之後👰🏼♂️👰🏼♂️,篇題本應改稱《子見季桓子》🖐🏽,猶我們稱説《論語·雍也》之倒數第三章爲“子見南子”章。不過考慮到約定俗成的問題🧧,本篇篇名似亦不必改作,以免給研究者稱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但是簡帛文獻中,許多合文常常也並不用符號表示,如屢見的“君子”例(本篇簡 15前一“君子”合文右下似有殘橫🧜♀️,後一“君子”則無)。就“孔子”而言,上博一《詩論》簡7就有一例未加合文符👩🏻🚒,陳先生殆偶失檢:
《孔子見季桓子》簡1殘損嚴重🏺,有可能右下方有筆劃👩🏿🚀,而此處很可能還是當讀為“孔子”。
2.陳劍先生釋讀“曰”字後指出☘️:“圖版上“桓子”兩字已全不可見🏧,但從“曰” 字所在位置看其上正有兩字的空白。……釋出“曰”字後,還可以知道,磨滅的“桓子”兩字之下應該本來是有重文號的🍠。如我們這樣釋讀之後📘,文從字順🙎🏽♂️👩🏻🦯,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了🍓。”
按此說小有疑問。因為“曰”上如果有兩字為“桓子”🤹🏻,則仍缺少“季”字💭。若非有小字校勘而今已不見,則可能漏寫“季桓子”三字之一。而陳劍先生所釋“曰”字,雖于文義是較好的考慮,但是其指出的字形(見下圖),核之原簡,較偏左(而本篇“曰”字多在中右)🗿。且看電腦放大圖形,最左邊一豎是筆劃還是殘泐痕跡(如中間一長豎)還不好確定。
3.陳劍先生開篇參照有關成果🕵️,又有新意:
桓子曰:“斯聞之👽,蓋賢者是能親仁,親仁者是能行聖人之道🙍🏽♀️。如子<夫>親仁、行聖人之道,則斯不足😀,豈敢望之🏃♂️➡️?如夫見人不厭,問禮不倦,則斯富达樂之👖。”夫子曰🚵🏽:“上不親仁,而{尃}(敷、布)聞其辭於逸人乎?夫士,品物不窮,君子流其觀焉🚶🏻➡️。品物備矣🥄,而無成德……”
除個別字的釋讀筆者尚有疑問外,這裏的“見人不厭”🤹🏽,可能和下文的“品物不窮 ”相關🚣🏿♂️,是較好的編排🪗。但是以上編排將“子”視為“夫”之訛🧙🏼♂️,認爲“尃”“ 兩字中必有一字係衍文”,雖然從文意看很好,但恐不是當前情況下最好的方法。
以上一段對話,其背景有可能是孔子任魯司寇後🤦,與季桓子的對話。桓子的意思📕,顯然是想說不能像孔子那樣行仁道。何以簡文中又大談不仁人、邪偽之民的行為,所占部分比談仁之處還多,恐怕不僅僅是做二者的對比和區分🚟,而是和孔子任司寇時的一件大事“孔子諸少正卯”有關。
據《荀子·宥坐》記載:
孔子為魯攝相,朝七日而誅少正卯。門人進問曰👬🏻:“夫少正卯🅿️,魯之聞人也,夫子為政而始誅之,得無失乎﹖”孔子曰:“居!吾語女其故👩🏽🌾。人有惡者五,而盜竊不與焉:一曰心達而險,二曰行辟而堅,三曰言偽而辯👨🏼💻,四曰記醜而博,五曰順非而澤。此五者有一於人,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,而少正卯兼有之👍🏼。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🪚,言談足以飾邪營眾,強足以反是獨立,此小人之桀雄也,不可不誅也🤤。是以湯誅尹諧,文王誅潘止,周公誅管叔🤹🏼,太公誅華仕,管仲誅付里乙,子產誅鄧析、史付👂,此七子者🧑⚖️,皆異世同心,不可不誅也😋🌓。《詩》曰:‘憂心悄悄🧚🏻♂️,慍于群小🧚🏼♂️。’小人成群,斯足憂矣。”
將此文孔子之語和簡文所記相比較,不難發現其相近之處🏌🏻♀️👴。
簡1“能”為何有祖先生之說,但是筆者曾指出比較同篇字形,此說似不可信👨🏿🍳。此字字形如下:
簡1
《尊德義》簡28
簡15
舊曾疑為“并”字,參考郭店簡《尊德義》簡28“速” 字所從“”形(“
”字釋讀參何琳儀🎅🏻:《郭店竹簡選釋》,《文物研究》第12輯🧑🏿🔧🥷,203頁🙋;《簡帛研究二OO一》,166頁),以及本篇簡15陳劍所釋“兼”字(陳文加有問號)“二”形之下的部分⚔️,似與“兼”字更近🤢。因為字跡漫漶🤸🏽,如果此字確為“兼”👩🏽🔧,此疑讀為“貶” ;如果為“
”,當讀為 “誅”;如果是“并”🏮,當讀為“屏”🐪。均是從簡文和少正卯之事相關出發所做釋讀。如此則簡文開篇當是季桓子責問孔子➿:
孔子見季桓子,(斯)
(問)之:害(曷)臤(🏋🏼♀️?贤)者是兼(贬)哉(?)?
1
其下當為孔子答語,可能缺失不存了🧎♂️。估計是說所誅並非賢者,而是似賢而實邪者🤷🏻♂️。對於此下的編聯,今依陳劍先生的隸定、編聯成果🚪🧑🏿💼,附以己意,嘗試重新編排。此下可能接簡16🤹🏿🧑🦽:
……者也。女(如)此者,安(焉)與之處?而察(聞)其所學(教),先16
(仁)爰(援)
(仁)而進之🧑🚀,不
(仁)人弗得進矣☝🏼,
(治)得不可(攷)人而与(歟)?囗囗囗囗囗囗9
囗囗囗(由)
(仁)
(歟)😟?害(蓋)君子
(聽)之。桓子曰:女(若)夫
(仁)人之未察,亓(其)行(?)囗囗[2]6凥(處),可明而智(知)与(歟)?夫子曰:吾
(聞)之♋️,唯
(仁)人也,囗
10……
也。□又(有)此
(貌)也,而亡(無)
(以)亯(?合?)者(諸)
矣。唯非
(仁)人也,乃8
……
桓子懷疑孔子所貶者為仁人,因問二者之差別,孔子有所答🙇🏽♀️。其下進一步談到邪偽之民😄:
亓(其)勿(勿)。與(邪)蟡(偽)之民,亦(以)亓(其)勿(物)🏟。審二逃(道)者
(以)觀於民,唯(雖)又(有)□(過?)👩🦼➡️,弗遠12矣。桓子曰:二道者🚵🏼♂️,可得
(聞)
(歟)?夫子曰🌿:言即至矣,唯(雖)2吾子勿
(問),古(故)將
(以)告。
(仁)人之道,卒(衣)備(服)
(必)中,
(頌―容)
(貌)不求異於人🧏🏻♂️,不□7也。
(好)
(睘―?)隹(?)聚,印(卬―仰)天而戁(歎)🍊🤽🏻♂️,曰🎟: “
不
(奉)
,不
(味)酉(酒)肉⏰,
26
不飤(食)五
(穀)👷🏻♀️,睪(?擇?)凥(處)危杆(岸)。”剴(豈)不難
(乎)?
(殹―噫[3])👰🏼♂️🧝🏿!
(與―邪)民之行也,
(好)
(媺/美)
(以)爲
□🧔🏼♀️,
14此与(與)
(仁)人
(弍/貳/二)者也。夫與(邪)蟡(偽)之民,亓(其)述(術)多方🏊🏽♀️。女(如)□□□□
11
民
(氓),不可
(谋)。衆之所植🙇🏽♂️,莫之能灋(廢)也;衆之□□25[4]
【……今且微言之,若】子。”
(桓)子曰:“
(斯)不
(敏),
(吾)子迷〈悉〉言之,猷(猶)
(恐)弗智(知),皇(況)亓(其)女(如) 22
(微)言之
(乎)?”夫子曰◻️👩🏻🚒: “與(邪)蟡(偽)之民,卒(衣)備(服)
(好)□🌔🦵,□□
19
□皆求異於人🔦,
(閑)
(車)
(衛)🔞,興道學,
(淫)言不
(當)亓(其)所,
(皆)同亓(其) □,此与(與―邪)民也。17行年民(彌🫸🏽🧚?)舊(久)👲🏽,
(聞)學(教)不察不
(依?);亓(其)行板(?)恭(?)哀(?)與(🦐?)
18
兼(💴?),此與(邪)民也。
(色)不僕(樸),出言不
(忌)👗;
(見)於君子,大爲毋
(懾)👩🏼🎓,此與(邪)民【也。□□】13
孔子明白講述了邪民之行為後(“悉言之”)🐈⬛,必然涉及到治國方針問題。季桓子又回避行仁道🂠,說如果孔子要行聖人之道🤷🏻♀️,自己怕力量不足🌩:
【桓子曰……】(仁心)者是能行
(聖)人之道。女(若)子辠〈
―親〉
(仁)、行
(聖)人之道🤲🏽,則
(斯)4不足🧑🏿🎓,
〈剴?―豈〉敢
(望)之?女(若)夫
(見)人不
(猒―厭),
(問)豊(禮)不劵(倦)👳♂️,則
20
(斯)富达樂之。 ”夫子曰:“上不辠〈
―親〉
(仁),而
(溥)尃(博)
(問)亓(其)
(詞/辭)於
(逸)人
(乎)[6]?夫士,品勿(物)3不
(窮),君子流亓(其)觀
(焉)🐦💂。品勿(物)備矣,而亡(無)成惪(德)
24
囗囗囗囗囗者,君子德(己)而立仔(師)保,慎亓(其)禮樂➞👩🏽🦳,逃(道)亓(其)
21
君子又(有)道,生(?)民之蟡(?―化?) 23[7]
君子(恒)
(以)衆福,句(周)拜(?)四方之立(位)
(以)童(動)。君子
〈蜀(足)〉之
(以)其所
〈蜀(足)〉,
(規)之
(以)亓(其)所谷(欲)👷🏼,智(知)不行
(矣)🕺🏿。不
(?)兼(⛰?)🦩,
(絕)
(以)爲
(己)兼(?)🥷🏽,此民□[□□] ,15
為信(??)
(以)事亓(其)上,
(仁)亓(其)女(如)此也🧓🏼。上唯逃(陶),智(知)亡(無)不
(亂)矣💬。是故魚(虞)道之君子,行,冠弗視也🏈🎅;吾(语)🏃🏻,
弗視也👩🏭;魚(虞),囗弗視也,囗囗5
是(察)👩❤️💋👩,求之於中。此
(以)不惑,而民道之🛼👷♂️。
27
如此則筆者的新編聯方案是✣:1🫥、16、9、6、10🤸🏻♂️🤟🏻、8、12+2+7+26+14+11+25、22+19+17+18+13、4+20+3+24、21、23、15、5、27✸。
[1] 原載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”網,2008年3月22日👩⚕️。
[2] 陳劍先生將行🌝、處連讀🤢,從文意看較好🙇🏼。從小圖版看,是將簡6拉下了兩個字的距離🦥。然而本篇竹簡下半部分殘段處,多在下一編繩上兩字處👨👦。今仍舊說。
[3] 陳劍先生讀為“抑”,“表轉接引出下文”。今讀為“噫”。此處主要看“仰天而歎”一段內容之所指。《荀子·哀公》篇記:
魯哀公問於孔子曰:“吾欲論吾國之士,與之治國🚆,敢問何如取之邪﹖”孔子對曰:“生今之世👷🏻♀️,志古之道;居今之俗🕜,服古之服🫴🏿。舍此而為非者,不亦鮮乎!”哀公曰:“然則夫章甫絇屨🤏🏽Ⓜ️,紳帶而搢笏者👧🏿,此賢乎﹖”孔子對曰✋🏻:“不必然🤽🏼♂️。夫端衣玄裳,絻而乘路者,志不在於食葷🧘♀️;斬衰菅屨📍,杖而啜粥者,志不在於酒肉。生今之世,志古之道;居今之俗,服古之服。舍此而為非者🎯,雖有,不亦鮮乎🐱!”哀公曰:“善🏝!”
孔子之意🫃,顯然是看重“志不在於酒肉”者。簡文說“不味酒肉,不食五穀”👰🏻,反常人之行,恐怕所指還是邪民🥲🏅。《淮南子·人間》記“單豹倍世離俗,巖居穀飲,不衣絲麻,不食五穀,行年七十,猶有童子之色,卒而遇饑虎,殺而食之。”頗有諷刺之意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記“藐姑射之山”的神人“不食五穀”,則是另外一回事。
[4] 此簡位置不定,亦可視為下半簡。如此編聯,是從文意考慮🤸🏽。孔子諸少正卯,就是因為他“居處足以聚徒成群🚗,言談足以飾邪營眾,強足以反是獨立”。
子”🧑🧑🧒,現在看來👨🦱,兩種拼接都只談到了“迷言之”的問題,無法解決季桓子所說的“微言之”的問題🎪👨🏻⚕️,今據補。上文說“邪偽之民,其術多方”,下文詳談邪民之行。“悉言之”見於《史記·龜策列傳》。
[6] 孔子一貫觀點是仁為禮之實,而季桓子只想見人問禮,故孔子斥之以問禮而不親仁。舊以為“逸人”乃孔子自稱,現在看恐非是。禮失而求諸野👨🏼✈️,季桓子“見人不厭🧑🏽🏭🦪,問禮不倦”,自然會多見逸人。
[7] 此簡位置亦可視為在下半段👨🏻💻,如此則可以和簡21較近🔧。此處上下文多論君子,但除了簡5與27較接近外🤾🏽♀️,23、15的位置還有待考定🚴♀️,甚至不能排除個別簡不屬於本文的可能性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3月26日
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3月27日
错字甚多,三条皆不能成立,严重反对添乱的文章🍟。
楼上的态度有问题🦹。能不能成立也需大家讨论👨🍼,怎能你一个人定谳?况且这篇文章的观点对错不讲,我倒没看出作者是在添乱🥲,学术讨论嘛👊🏿🦵🏽,干吗不许人讲话?
网站编辑按👨🏽✈️:原文中将“卜”誤作“蔔”,現已改正🕎🧜🏽♂️。敬請網友注意👩🏽🎨!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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