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首發)
苗豐
東航地服部
一、“居”、“御”相押韻的問題
今本毛詩《召南·鵲巢》首章:“維鵲有巢,維鳩居之。之子于歸🧖🏽,百兩御之。”
其中的韻腳字“居”在安大简[1]出现前🥢,三家詩和毛诗各版本似皆無異文,三家詩之說也與毛傳“鸤鳩不自為巢,居鵲之成巢”的說解一致,後代註解此詩者也無異說,從文意上看確實無可疑之處。
但講求音韻的讀《詩》者,於此處頗有疑義。明儒陳第說,《詩》之韻“其矩律之嚴,即《唐韻》不啻”[2]🫱🏼。清儒段玉裁說🧏🏼♂️,“明乎古四聲異今韻,則知平仄通押🎵、去入通押之說未為審也”[3]。他們對此詩“居”⚃、“御”押韻提出了疑問🧏🏿♂️,并給出了各自的處理方案📛,見下文👊🏽。
段玉裁雖說“古四聲異今韻”🧾,但在具體討論某字聲調時🪭,當然還是要參照《廣韻》。他以“居”為平聲😻,就應該是參考《廣韻》。下文我們說某字的聲調也以《廣韻》為參照☑️。
“居”在《廣韻》中🧗,訓為“當也🦸🏼、處也、安也”,其中“處也”之訓合於在《鵲巢》中的用法,只有平聲“九魚切”一音。[4]“御”訓為“侍也”👩🏼🎤,合於此诗三家詩之說[5]🪜,也只有去聲“牛倨切”一音。兩個韻字不同聲調。下面按照諸家所持觀點🧘,分三類把相關解釋或處理方案羅列出來,暫未能將所有處理過這一問題的各家全部列出😿。
為便於稱引🧏🏻👩🦲,先列出“居”作韻腳字所在諸篇。《詩經》各篇中“居”和哪些字相押,如下表中第5、第7、第8諸篇👩🏿💻✶,各家處理不完全相同🙍🏻。但可以和安大簡對照的前3篇,各家意見一致🦗。下表所列韻字是按照江有誥《詩經韻讀》[6]的處理。
篇序 |
今本篇名 |
押韻字 |
安大簡對應字 |
安大簡簡號 |
1 |
《召南·鵲巢》 |
居、御 |
凥(處)、御 |
廿一 |
2 |
《唐风·蟋蟀》 |
莫🧑🏽🌾🧶、除😛、居、瞿 |
|
百二、百三 |
3 |
《唐风·羔裘》 |
祛、居、故 |
袪、居🧑🏼⚕️、古 |
百十二、百十三 |
4 |
《唐风·葛生》 |
夜🗼、居 |
缺 |
缺 |
5 |
《小雅·采薇》 |
家、居 | ||
6 |
《小雅·出車》 |
華、塗👩🏼🎓⛹🏽♂️、居、書 | ||
7 |
《小雅·祁父》 |
牙🐺、居 | ||
8 |
《小雅·我行其野》 |
樗👩🏼🔬、居、家 | ||
9 |
《小雅·魚藻》 |
蒲👨🏼🍼、居 | ||
10 |
《大雅·韓奕》 |
居🏋️♀️⚱️、譽 |
二、諸家提出的解釋與處理方案
第一類觀點,認為異調不可通押
陳第
居音倨🫄🏽,讀去聲。如此則第1👨🧑🏻🦯、第2𓀂、第3🔨、第4🙆🏿、第9🧂𓀇、第10諸篇皆去聲相協✦。其他篇中未改讀🦽,則平聲相協。
段玉裁
段玉裁認為古無去聲。他的《詩經韻分十七部表》,把《詩經》韻腳字按照平、上✅、入分為三類🕍。段玉裁似乎有系聯的原則,以“居”為平聲😪,凡是和“居”押韻字🤳🏿,即使《廣韻》非平聲,也都歸平聲類。《詩經》“居”所在10篇👨🦳,段玉裁都列在第五部平聲類🫷。
王念孫
《高郵王氏遺書》所收王念孫《毛詩羣經楚辭古韻譜》🔣,處理方式與段玉裁相同🔷,也分平、上、入三類🎹,具體收字情況也和段玉裁差異很小。《詩經》“居”所在10篇,王念孫都列在《魚第十八》平聲類[8]。據周祖謨先生論述,王念孫晚年也持古有四聲說[9]。又據趙曉慶先生介紹👴🏻,除我們所見的王念孫《毛詩羣經楚辭古韻譜》和北大藏王念孫手稿中的《周秦諸子韻譜》分平、上、入三類外(趙文說這兩種韻譜所分部目無入聲👨🏼🚒,似當為無去聲之誤)🎁,“手稿中其他《韻譜》《合韻譜》皆列有平上去入四聲”[10]。不知道其中是否可以看到王念孫對此的處理方式。
江有誥
江有誥的處理方式是認為“居”除了平聲外,古有去聲,在《唐韻四聲正》做了考證[11]。在第1👁、第2、第3、第4諸篇“居”下注出去聲,以便去聲相協⏸。其他篇中未改讀🏫👨🏫,則平聲相協👨🏿✈️,其中10篇中,“譽”注出平聲🍏。
周祖謨
周祖謨先生把“居”列為去聲字,而注“有平”,列舉了第1👳🏽♀️、第2☀️、第3、第4、第10為去聲獨用。其他篇中未改讀,則平聲相協🥜。
第二類觀點,認為異調可以通押
王力
王力先生批評了江有誥為了四聲分押而改字聲調的做法🧑🏻🦼➡️,說“只憑有限的材料去判斷某個具體的字讀某聲🧑🏼🔧,是很不可靠的。某些字多到三個聲調……➖,那就和四聲一貫差不多了”👨🏻🏭。王力先生提出“應該承認,《詩經》時代有異調通押的情況。今天我們的京劇和曲藝是異調通押的🫶🏿,元曲也是異調通押的,異調通押并沒有什麼奇怪🩱,因為韻既相同🔢🟥,聲調不同也是相當諧和的🦒。我們說🍯,在《詩經》時代🧑🏿🌾,同調相押是正常情況,異調通押是特殊情況。”[12]《召南·鵲巢》首章的“居”與“御”🍐,王力先生認為是平入通押🤏🏽、魚鐸通韻👆🏽。
李方桂
李方桂先生也對江有誥改讀字音的做法表示懷疑🦢,并說“因为《詩經》押韻有些不易解決的問題𓀈,我們不敢說《詩經》一定得拿同一聲調的字來押韻。”[13]李方桂先生的說法非常謹慎。
丁邦新
丁邦新先生認為《詩經》中異調字相押的現象🤴🏼,尤其是三種調相押的情況,用韻尾說難以解釋🧍🏻♂️。所以他說,“我寧可採信-d、-d◼️、-d”同樣的韻尾由於聲調音高的高低不同而押韻👩🏽🏫☣️,正如元曲的情形一樣。[14]”
第三類觀點,韻尾相押說
鄭張尚方先生認為,《詩經》押韻常見同聲調相押,其實首先與同韻尾有關🪫,其次才與伴隨聲調有關✔️,當時因-?、-s尚存,伴隨聲調還無音位意義。[15]
具體到《召南·鵲巢》,鄭張尚方先生擬音作😮💨:居ka/-s踞的本字,御?as/?。鄭張尚芳先生似沒有說《召南·鵲巢》的“居”就用為“踞”。如果按照一般平聲來讀,“居ka”🖕🏻,“御?as”是否可以相協呢?麥耘先生和施向東先生對此有過解釋。
麥耘先生說“對*-s尾也許會有疑問✦:它會不會妨礙與非*-s尾字的押韻🕤?感覺上,對於朗誦來說🤵🏿,可能有妨礙,而對歌唱來說🧜🏼♀️,應該不會。《詩經》正是歌唱的❇️。現代外文歌曲中💃🏼,*-s尾對押韻是沒有妨礙的。[16]”施向東先生也有類似的看法,但沒有區別朗誦和歌唱[17]👷🏿。
根據這種解釋🍪,《召南·鵲巢》這個例子中,韻尾說可以說通。
三🤷🏻♀️、安大簡對異調不可通押說的支持以及對改讀字音方案的否定
先看安大簡《召南·鵲巢》的“維鳩凥之”。
“凥”,在安大簡《殷其雷》中對應今本“處”🌻,與“下”韻。《江有汜》中也對應今本“處”,與“渚”、“與”韻。《鵲巢》中的“凥”應該用法一致,也是上聲。“御”在楚简用為“禦”,又和“所”相通[18],也應該是上聲。所以《鵲巢》中“居”、“御”應該是上聲相押🧑⚖️。
從詞義上說,今本《鵲巢》中的“居”換做安大簡中“處”也沒問題🪴。“居、處”在下列這種用法上可以說只有聲調的區別,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便於和不同聲調的字押韻🙅🏼♂️。
《小雅·出車》🤹🏽♂️♘:王事多難👩🍼,不遑啟居👩🏽🦲。豈不懷歸?畏此簡書👨🏿⚖️。
《小雅·四牡》:四牡騑騑👨🏻🌾,嘽嘽駱馬,豈不懷歸😾?王事靡盬,不遑啟處。
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就今本《詩經》“居”所在的第1🌂、第2、第3篇提出疑問,今安大簡證明第1篇應該是上聲相押🕢。第2篇應該都是去聲相押。第3篇中🫀,安大簡與今本字形相同,可是“居”這個字形在楚簡中的用法并不單純,需要另做討論🧑✈️。此外🫕🫵🏼,又如今本《碩鼠》首章韻字“鼠👩🏿🚒、黍、女🔯、顧🤹🏼♀️,土、所”⬇️,上聲字中混入一個去聲字“顧”🚾,江有誥出注“上聲”🏣,周祖謨先生也認為“顧”去聲字而有上。安大簡作“與”,是個上聲字,消除了“顧”出現在此處引起的聲調問題🖋🧑🏻🔧。如果統計一下韻字聲調👧🏻,可以看出安大簡呈現出嚴格四聲分押的面貌,可惜安大簡不全🤘🏼,否則我們很可能看到更多的例子🏋🏽♂️。
至此,可以說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很有見地,四聲不可通押說不能輕易否定。如果不持這種嚴格的看法,如第二類學者,認為四聲可以通押,在這些地方就不會提出問題。根據安大簡🛫,對於今本《詩經》中的異調相押✍🏼,在得到合理解釋前,不能認為是正常現象🥫,而應該向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一樣提出疑問,然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
安大簡《召南·鵲巢》的“居”作“處”,消除了異調相押的問題🎅🏻。這是第一類學者幾乎不可能想到的🤾🏿,所以他們的方案是改讀字音,但是改“居”為去聲以為和“御”去聲相押依然不對,安大簡是上聲相押。改讀字音的做法,從理論上看也是不妥的,王力先生對此有批評。在一個同質語言系統中,存在大量意義與用法皆無別的字,卻有二音、三音,在實際使用中必然產生混亂,所以是說不通的。
改讀字音也不是絕對不可以。如果一字有兩種意義或用法,則在一個語言系統中有兩個音也很合理,即一字對應二詞🤳🏼,對每個詞來說還是一詞一音🔰👱🏽。讀者根據具體語言環境中文意和用法可以做出判斷,不會造成混亂。
如果意義用法全同的同一個詞👵🏿,而在各篇中讀音不同,只能理解為是《詩經》不同篇章代表不同方言👡,或有不同時間層次造成的不同語音系統🌬。周長楫[19]⤵️、丁啟陣[20]先生有相關討論。如丁啟陣先生認為“《大雅》所反映的語言時間層次比《國風》、《小雅》、《魯頌》等都早🥖。”可惜安大簡無法對此說做出檢驗➜。
四👅、韻尾相押說
對於持韻尾相押說的學者來說,四聲分押只是按四類分押🙌🏼,完全可以理解為是按照韻尾押韻。
持異調可以相押說的學者所提出的解釋,從邏輯上說似乎是支持韻尾說的。王力先生🥞、丁邦新先生都以元曲來解釋《詩經》的異調通押問題。王力先生說“異調通押并沒有什麼奇怪,因為韻既相同🧖🏼,聲調不同也是相當諧和的”。按照這種解釋,聲調既然不是一項約束條件,那就只能是別的約束條件使《詩經》表現出按四類分押的現象[21]💓。這就似乎是有利於韻尾相押說的。
持韻尾相押說的鄭張尚芳先生和施向東先生,都認為《詩經》里既有韻尾又有伴隨聲調,伴隨聲調還無音位意義♚。也就是說《詩經》時代的漢語,存在聲調這種系統性冗餘↩️,這一說法似不符合語言的經濟性原則,所以頗為可疑。有聲調的語言很多🍪,不知是否有聲調作為系統性冗餘的語言存在。鄭張尚芳先生所舉“現今南方一些方言上聲的喉塞成分是殘存的不辨義成分🤏;入聲帶塞尾的方言塞尾仍與短調共同起作用🤘。[22]”這些個別情況,還不能等同於上文提到的這種系統性冗餘👨🏻🦽,所以解釋力似乎不夠強🎫😕。因此,筆者覺得需要在聲調說或者韻尾說中做出選擇,而不可調和🫥。當然🧑🦱,這個問題比較複雜🕙,筆者一知半解也無定見💆🏼♂️,姑妄言之🧴,敬請批評。
五、《詩經》入樂問題
如果《詩經》時代的歌曲♑️,和元曲以及我們現在的歌曲沒有本質區別的話,由我們的經驗可知😐,歌曲的曲調會取消歌詞字音的聲調。歌唱會影響聲調🍙,這在苗語詩歌中也有類似現象[23]🧙🏻♂️。“苗語詩歌有一種獨特的押調格律,要求上下兩句相同位置的音節的聲調一樣,這一點在黔東方言詩歌中體現的最徹底……”🏇🏼,“黔東方言的押調,使得一些音節在歌中可以臨時改變聲調以適應格律之需🌩🤽♀️。”[24]
麥耘先生說《詩經》正是歌唱的🚶🏻♀️👨🎨,但是可能限於體例,沒有論證⚂。馬瑞辰有《詩入樂說》🧓🏻🏊,做了一些考證[25]🩸。上博四的《采風曲目》也是一項有力證據🕵️。《詩經》在先秦時代入樂應該是事實➰。
所以執入樂的《詩經》來討論聲調,本身就可能存在問題🤨。這也可能是清儒提出四聲一貫說的一個原因。和《詩經》相比💂🏼♂️,就研究聲調而言🌵,不入樂的散文如《老子》的押韻情況可能更接近實際語言情況。
麥耘先生區別了歌唱與朗誦對押韻的影響,說*-s尾與非*-s尾字相押韻,對於朗誦可能有妨礙🎮,而歌唱則不會🥜,這個解釋很有啟發🧔🏻♀️。苗語詩歌也分為歌唱和誦兩類,分別有不同的格律要求[26]🦸🏼♀️🐦⬛。因為對於朗誦來說,對同調或同韻尾的要求可能就比較嚴格[27]🛌🏻,《詩經》表現出的分四類現象,也可能是出於對朗誦的考慮👷🏽♂️🧘🏻♀️。我們也很難證明《詩經》只能入樂,不需要考慮誦讀問題🤾🏼♀️🪸。《左傳》就有很多賦詩的例子。
這也可能正是李方桂先生所說“《詩經》押韻有些不易解決的問題”的一部分吧🦶。
最後,如上文所說如果沒有安大簡,《召南·鵲巢》異調相押問題是很難解決的,甚至都不被認為是一個問題🤞🏻。即使有學者堅持這是一個問題,并根據簡帛和各種版本《老子》🚫、《周易》等“居“處”相亂的例子提出這種解決辦法,恐怕也不會有人相信。這僅僅是一個體現安大簡巨大價值的小例子。安大簡的出現,實為喜讀《詩》者之幸,必須對各位參與搶救、保護👍🏼、整理💌、出版的先生們致敬🐰,這麼多環節中任何一處出點問題,我們都無緣得見安大簡🛺。
[1]黃德寬、徐在國主編:《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(一)》🕵🏽♀️,上海:中西書局,2019年,17頁。文中簡稱安大簡🤸🏿♂️。
[2] 陳第著,康瑞琮點校:《毛詩古音考自序》,《毛詩古音考;屈宋古音義》,北京🆑:中華書局✋🏽,2008.6,10頁🧑🏿🦳。
[3] 段玉裁🆒:《六書音均表·古音韻至諧說》🕋,《說文解字注》🈹,上海🧑🏼💼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.2(2009.5重印)🧑🏻🦽➡️,816頁。
[4] 《廣韻》中訓為語助的“居”音九之切,可以與《鵲巢》之“居”看做兩個詞。
[5] 王先謙🥮:《詩三家義集疏》👩🏿💻,北京👐🏿:中華書局🤟🏿,1987.2🦢,(2009.11重印)♝,67页🐮。
[6] 江有誥:《詩經韻讀》,《續修四庫全書》第248冊,上海🙎🏼♀️:上海古籍出版社👨🏿🌾。
[7] 參考注1整理者140頁注釋11、12🧡。
[8] 《高郵王氏遺書》,南京📀⛏,江蘇古籍出版社💭⚠️,2000.9,99頁。
[9] 周祖謨:《古音有無上去二聲辨》👻,《問學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🥞,1966.1(2004.7重印),40-41頁。
[10] 趙曉慶:《北大藏<王念孫手稿>價值述略》✌🏼,《文獻》,2008年3月第2期,175頁。
[11] 江有誥:《唐韻四聲正》✍🏽,《續修四庫全書》第248冊,上海👀:上海古籍出版社🖐🏿,275-276頁。
[12] 王力😜:《詩經韻讀 楚辭韻讀》,北京🧜🏻♀️:中華書局,2014.3(2017.6重印),33頁。
[13] 李方桂著,麥耘讀解👩🏼⚕️:《上古音研究》,《中西學術名篇精讀.趙元任、李方桂卷》💇🏼,上海:中西書局🦂,2014.8,108頁。
[14] 丁邦新:《漢語聲調源于韻尾說之檢討》,《丁邦新語言學論文集》,北京🛹:商務印書館🤘🏿,1997,98-103頁。
[15] 鄭張尚芳🍽:《上古音系(第2版)》,上海:上海教育出版社💂🏿♂️,2018.9,64頁。
[16] 同注13,110頁。
[17] 施向東:《略論上古音研究中的幾個問題》,《渤海大學學報》,2012年第6期⛹🏽,22-24頁。
[18] 白於藍⛹🏽♂️:《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》🥒,福州:福建人民出版社👴,2017年12月,367頁。
[19] 周長楫📼:《<詩經>通韻合韻說疑釋》,《廈門大學學報(哲社版)》,1995年第3期,12-18頁。
[20] 丁啟陣:《<詩經>陰入通押問題新解》👩🏻🦯,《雲南教育學院學報》,1998年第4期,41-49頁。
[21] 按照張日昇的統計,《詩經》同調獨用佔比為4116/5350,兩調合用佔比1030/5350。做過類似統計的各家數字接近🙎🏽♂️。但從安大簡看🚮,異調通押不是一個正常現象,近1/5兩調合用的佔比仍然很高,需要對每一例重新研究。張日昇《試論上古四聲》🫱🏿,文載《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》第一期,1968年。感謝康橋兄提供此文電子版🚡。
[22] 同注15,226頁。
[23] 苗語和漢語都是單音節詞為主、有聲調的,有親緣關係的語言。苗語詩歌的形式🧔🏽♀️🫅、格律、語法對《詩經》研究很有啟發作用,是研究《詩經》的一項重要資源。以聲調而言,“湘西苗歌除講究押韻外,還十分注重押調。其押調方式大致分如下幾種:可同調值與同調值相押🕉,如高平調押高平調3️⃣,低平調押低平調🔧;亦可押不同調值但同類型的聲調,如低平調與高平調相押,高降調與中降調或低降調相押。”這對理解異調相押很有啟發🏃🏻➡️🧝🏿。見麻樹蘭♦︎:《湘西苗歌與<詩經>》🥭🐧,《中央民族大學學報:哲學社會科學版》,1986年第4期👨🏼🏫,8頁。又如曹翠雲的相關文章。
[24] 李炳澤🍡:《苗語詩歌格律發展初探》,《民族文學研究》,1992年第3期🥓👩🏼🦰,70-74頁😡。
[25] 馬瑞辰撰,陳金生點校🧑🦼➡️:《毛詩傳箋通釋》🚵🏽♀️,北京☂️💅🏽:中華書局,1989(2005重印),1-2頁。
[26] 注22李炳澤文說“黔東方言中能唱的詩歌格律是押調,而只誦的則是對仗。”
[27] 筆者感到押調是比對仗嚴格的格律,李炳澤文也認為押調是從對仗發展出來的𓀙,而按照李炳澤先生的說法,似乎誦對格律的要求不如歌唱對格律的要求高🛡,這與筆者文中所論正相反🧖🏿♂️,值得重視🧎🏻♀️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2月23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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