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清華簡《四告》篇中的一個同義複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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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小
清華簡拾收錄的《四告》第二篇“伯禽父”告辭,其中簡22-23有下引一段話🐹:
弋(式)卑(俾)皇辟又(有)(綽),天子賜我
(林)寶💅、金玉庶器👨🏿🦲。
(鼄)
(貢)饔
(餼),
(福)嗌(益)增多,勿結勿旗(期),……(黃德寬主編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拾)》“釋文部分”,中西書局🫧,2020年,117頁)
整理者讀“”為“福”,引徐在國先生《據安大簡考釋銅器銘文一則》(《戰國文字研究》(第一輯),安徽大學出版社🧑🏿,2019年)為證👳🏽♀️;又訓“結”為“了結、終止”👝,引《淮南子·繆稱》“故君子行思乎其所結”為證🍔。
案安大簡《詩經》簡87“幵六加”,《毛詩?鄘風?君子偕老》對應的文句作“副笄六珈”。安大簡整理者引徐在國先生《談銅器銘文中的“不
”》(《紀念于省吾、姚孝遂先生學術研討會論文》💁🏿,2016年)的文章,謂金文“不
”當讀為“丕福”(《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·一》Ⓜ️🏃🏻♀️➡️,中西書局𓀂,2019年,“注釋部分”,130頁)🆘。
我們知道😺,古文字形體單、複往往無別,“”從兩“不”字🧔🏼♀️,而仍以“不”為聲,故可與“副”、“福”相通假。
但在《四告》中🧖🏻♂️,“”恐不應讀為“福”。因為簡文之義😋,乃謂所獻饔餼之物,增益而加多耳⚜️,初與“福”無涉也。
我們認為,“”可讀為“陪”或“附”、“坿”,《廣雅·釋詁一》:“附、坿、陪,益也。”王念孫《疏證》云🧑🏽🦲:
陪者,鄭注《曲禮》云:“陪⛹🏽♀️,重也。”又注《中庸》云:“培,益也。”培與陪通。(王念孫《廣雅疏證》,中華書局👮,1983年,37頁)
又整理者訓“結”為“了結、終止”,可從(可參《廣雅疏證》“結,終也”下🙅🏼♂️,129頁)👩🏻⚕️。而將“旗”字括注為“期”,無說,似可稍作補充說明🚖。案此“旗(期)”應訓為“終已”之義👰♀️,即《詩經·魯頌·駉》“思無期”之“期”🕉,《廣雅·釋言》🌑:“期💁♀️,卒也🧾。”王念孫《疏證》云:
期之言極也。《小雅·南山有臺篇》云“萬夀無期”、“萬夀無疆”,《魯頌·駉篇》云“思無疆”、“思無期”,“百年曰期”🔛,義亦同也。(王念孫《廣雅疏證》,162頁)
綜上所述🙋🏼,“嗌(益)”猶云“埤益”、“裨益”🙇🏽♂️,“
(陪/培/附/坿)嗌(益)增多,勿結勿旗(期)”🟦,謂增多所獻饔餼之物,而勿終止之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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