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博七·武王踐阼》簡6「」字說
(首發)
蘇建洲
根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所公佈的《武王踐阼》簡6簡文是[1]:
席(後)左耑(端)曰:“民之反
(側?)👨🏽🎤,亦不可[不]志🉑。”
其中簡文「側」字字形較為奇怪🏡🤹🏼,其形作:
(△)
讀書會認為:「“反”下一字形為,字从“宀”,从“人”,从“匕”,未知當釋為何字。《大戴禮記》相應處作“側”。“銘”多有韻,席四端之銘通為一章(詳下注孔廣森說)👨🏿⚕️,上文“戒”(職部)、“悔”(之部)🙎🏻♂️,下文“志”(之部)、“代”(職部),可見此章之職部通押🧑🦼➡️。則此字當從《大戴禮記》讀為“側”(職部)。“反側”指翻來覆去轉動身體🦩,往往是愁苦時的行為📶👂🏿,“民之反側”或即指“百姓的疾苦”。」[2]此說很有啟發性。網路上有學者分析為「北」(網名😨👩🏿💻:東山鐸),讀為「民之反倍」;或分析為「从“宀”,从“人”,矣省聲」(網名:苦行僧)。筆者以為字形下部實為「色」字變體,只是將「色」字的左右偏旁互換而已,試比較下列「色」字或「色」旁:
(《郭店‧五行》13)
(《郭店‧五行》14)
(《語叢一‧47》)
只要將「色」字的爪旁往右移動👩🏽🌾🦵🏼,便成簡文的字形,所以簡文的「△」實為「」字👨🏿🦳🧚。「色」,山紐職部👷🏼♀️;側🦾,莊紐職部,音近可通🚵🏻。古籍中有【色與塞】、【惻與塞】的通假例證,[3]所以簡文隸定作「
」讀為「側」,應無問題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
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
[1]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👳🏽♀️:《《上博七·武王踐阼》校讀》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年12月30日🦸🏿。下稱“讀書會”。
[2]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:《《上博七·武王踐阼》校讀》🆓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年12月30日。
[3] 高亨👨🚒、董治安編纂:《古字通假會典》(濟南:齊魯書社,1997.7二刷)頁425-426。
包山简牍1之“色”字写作从“人”从“刀(卩之变体)”形🙁🧛🏻♂️,与所论之字尤近🤭。窃以为此字即“仄”或“厕”字之异体。
《周易》簡5-6「終朝晶△之」,「△」字分析從鹿從裼聲(或狄)聲🟣,音近讀為「褫」。其中「裼」的「爪」形訛為「刀」形,可以作為《武王踐祚》「側」所從「色」旁的參考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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