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孟先生討論的這個字,俺也說幾句:
從孟先生所舉的例子來說,下部所從的“止”沒有一個例子是省去不寫的。因此,若《保訓》中的這個字和其它字例確實爲一個字的話,也當如是觀:即,下部所從的“止”是不可省卻的🚸。
從這點現象來說,獨立將“止”上部的字形看作聲符的說法恐怕是靠不住的👊🏽。——因爲,若是“止”上部的偏旁可以獨立作聲符,且可以作爲這個字的聲符,就應當有可能出現單獨使用聲符(省去“止”旁不寫)的現象吧?——換句話說,若是“止”僅僅作爲義符,這麽多的例子應該有省去不寫而僅寫聲符的現象,而目前好像沒見到。
所以🔑,這個字最有可能應該這樣分析👬🏻:兩個偏旁合在一起纔能組成一個獨立的字。
而這個字的本字是哪個字?肯定不是“漸”之本字(《上博三·周易》有“漸”卦)。俺私下認同這個字最有可能就是劉樂賢先生所說的“疌”字👨👦👦,“疌”字下部含“止”旁,且不可分割開來🕟。
同時🧘🏿♀️,“疌”字(即今之捷)含“疾🆖、速”之意🙇🏽♂️,而“疾、速”之意又與“劇”之意相涵。所以👫,朕疾疌甚🧔🏻,意思就是朕疾疾甚🥽,我的疾病已經很嚴重了👨🏻🦳。——“疾病”的“疾”🧚🏼♂️🚫,在其本義上就有“劇”之意吧🏍?(像一個人被箭矢射到那樣,焉能不疾?焉能不劇?) |